康文署增設多個「寵物共享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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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二月四日)宣布,由二月六日(星期六)起在全港各區增設超過30個「寵物共享公園」,開放予市民攜同寵物入內,讓不同使用者在共融環境下使用公園設施。
由於飼養寵物的市民日益增加,為回應公眾提出開放個別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進入的要求,康文署在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推出「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轄下六個公園予市民攜同寵物進入使用。康文署在同年底進行意見調查,檢視試驗計劃的成效,調查結果顯示接近八成的受訪者支持將試驗計劃下的六個「寵物共享公園」恆常化,以及設置更多「寵物共享公園」。
康文署在諮詢各區區議會後,已將試驗計劃下的六個「寵物共享公園」恆常化,並由二月六日起,在全港各區增設超過30個「寵物共享公園」,其中超過10個場地位於海濱長廊或附近的公園,為海濱注入朝氣活力。有關場地名單請參閱附件。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寵物共享公園』的概念是將現有的公園開放予市民攜同寵物共享,促進社區交流融合。在選擇合適場地作為『寵物共享公園』時,本署會考慮各項條件,其中包括市民對有關設施的需求、場地的面積、位置、配套設施及使用情況等。本署會因應場地實際環境,額外提供基本配套設施,例如狗糞收集箱和洗手設施等,方便市民及其寵物使用,並會加強場地清潔。」
康文署發言人續稱:「本署會考慮市民對新安排的意見,如反應理想,會考慮在將來開放更多的場地讓寵物進入。」
市民在使用「寵物共享公園」時,須遵守康文署訂立的守則,包括需以帶或繩子牽引其寵物,並加以妥善管束,以免寵物滋擾他人,並須清理寵物的排泄物,保持場地清潔衞生。
詳情可瀏覽 www.lcsd.gov.hk/tc/facilities/otherinfo/petpark.html。
康文署增設多個「寵物共享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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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二月四日)宣布,由二月六日(星期六)起在全港各區增設超過30個「寵物共享公園」,開放予市民攜同寵物入內,讓不同使用者在共融環境下使用公園設施。
由於飼養寵物的市民日益增加,為回應公眾提出開放個別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進入的要求,康文署在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推出「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轄下六個公園予市民攜同寵物進入使用。康文署在同年底進行意見調查,檢視試驗計劃的成效,調查結果顯示接近八成的受訪者支持將試驗計劃下的六個「寵物共享公園」恆常化,以及設置更多「寵物共享公園」。
康文署在諮詢各區區議會後,已將試驗計劃下的六個「寵物共享公園」恆常化,並由二月六日起,在全港各區增設超過30個「寵物共享公園」,其中超過10個場地位於海濱長廊或附近的公園,為海濱注入朝氣活力。有關場地名單請參閱附件。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寵物共享公園』的概念是將現有的公園開放予市民攜同寵物共享,促進社區交流融合。在選擇合適場地作為『寵物共享公園』時,本署會考慮各項條件,其中包括市民對有關設施的需求、場地的面積、位置、配套設施及使用情況等。本署會因應場地實際環境,額外提供基本配套設施,例如狗糞收集箱和洗手設施等,方便市民及其寵物使用,並會加強場地清潔。」
康文署發言人續稱:「本署會考慮市民對新安排的意見,如反應理想,會考慮在將來開放更多的場地讓寵物進入。」
市民在使用「寵物共享公園」時,須遵守康文署訂立的守則,包括需以帶或繩子牽引其寵物,並加以妥善管束,以免寵物滋擾他人,並須清理寵物的排泄物,保持場地清潔衞生。
詳情可瀏覽 www.lcsd.gov.hk/tc/facilities/otherinfo/petpar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