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場地伙伴計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於2009年開始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推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表演場地與演藝團體/機構建立伙伴關係,支持藝術發展。首四輪計劃已於2009-2022全面實行,而第五輪計劃則於2022年4月至2026年3月推行,有關活動的詳細資料,請瀏覽個別場地的網址。康文署亦於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在東九文化中心推行為期兩年的「場地伙伴計劃」及「駐場藝術家先導計劃」,詳情請瀏覽網頁。
康文署將於2026年4月至2029年3月推行新一輪(第六輪)「場地伙伴計劃」,為期三年。經優化的第六輪計劃旨在提升伙伴團體的藝術水平和競爭力、加強場地定位、鼓勵善用現有設施以提供更多切合場地的節目、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以促進文化藝術多元化和專業化發展。
16個展現不同藝術形式的經甄選本地演藝團體及夥伴藝術團體,將成為康文署轄下11個演藝場地的伙伴,請按此查看各場地的伙伴藝團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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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輪「場地伙伴計劃」結果公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於2026年4月至2029年3月推行新一輪(第六輪)「場地伙伴計劃」,為期三年,16個展現不同藝術形式的經甄選本地演藝團體及夥伴藝術團體,將成為康文署轄下11個演藝場地的伙伴,請按此查看各場地的伙伴藝團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