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空缺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退休公務員職位空缺

(本網頁所用的"元"均指港元。約7.8港元兌1美元。)


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按「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招聘符合以下入職條件的退休公務員或正在放取離職前休假並即將退休的公務員出任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一職。辭職公務員將不獲考慮。獲聘者須依從本署的調派於本署任何一個公眾游泳池、泳館及大型公園的濾水機房工作;受聘期一般最長為一年。

薪酬: 月薪港幣22,590元或獲聘用者任職公務員退休前的實職薪點,以較低者為準。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為︰
(1) 以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計算,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停止工作不多於三年的退休高級技工(濾水機房)或技工(濾水機房);
(2) 以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計算,正在放取離職前休假並即將退休的高級技工(濾水機房)或技工(濾水機房);或
(3) 以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計算,已退休超過三年的高級技工(濾水機房)或技工(濾水機房)但在最近三年內(以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計算)曾任職非公務員合約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擁有在緊接退休前起計三年或以上公眾游泳池濾水機房的工作經驗(離職前休假並不計算在三年工作經驗內);
(2) 具備良好操作濾水機房、臭氧消毒系統、加氯氣及其他相關儀器的知識;以及
(3) 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最近三年服務期內工作表現及品格良好。
 
[註︰退休/即將退休的公務員按「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受僱的累計年期不得超過五年。]

工作時間:
每週標準工作淨時數為45小時。每天工作7½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須按照所屬主管人員的安排,在上午6時正至晚上10時15分期間輪班當值,或須超時工作,並須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輪班當值。

職責:
(1) 操作濾水機房、臭氧消毒系統、加氯氣及其他相關儀器,並確保濾水機房運作正常;
(2) 檢驗池水的化學物質含量,並把化學物質含量調校至規定水平;
(3) 在有需要時,為濾水機房內的機器/設備加添潤滑油及抹油;
(4) 為所有裝置和設備進行簡單的維修;以及
(5) 點存濾水機房的工具和化學物品。

工作地點:
獲聘者將會被調派往本署轄下位於港島區(即中西區、東區、灣仔區及南區)的任何一個公眾游泳池、泳館或大型公園的濾水機房工作。因應實際運作需要,獲聘者亦有可能須依從本署的調派,於本署轄下其他地區的任何一個公眾游泳池、泳館或大型公園的濾水機房工作。

聘用條款:
獲聘者將按「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的合約條款受聘,一般為期最長一年。本署將視乎運作需要決定實際合約期。

福利:
在適當的情況下,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年假(每年14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受聘人如圓滿完成整段合約期,並且在職期間行為及表現良好,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合約期內基本薪金總額的15%。
 
根據「不得享用雙重福利」規則,正在放取離職前休假並即將退休的高級技工(濾水機房)或技工(濾水機房)人員,於重疊期間(即該人員的退休後服務合約期與公務員離職前休假的重疊期),如獲聘為退休後服務合約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不可享有約滿酬金福利,直至該人員正式離開公務員隊伍為止。
 
根據有關退休金法例,領取退休金人員如出任「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下的職位,除非其已達正常或指定退休年齡,否則在其退休後服務合約期內,其每月退休金將會被暫停發放,直至其已達正常或指定退休年齡為止。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2)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7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3) 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請在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
(4)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5)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查詢電話: 2601 8010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1月12日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遴選測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測試/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