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香港大球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香港大球場前稱政府大球場,建於1952年,其時設有28 000個座位。大球場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啟用後,迅即成為本港主要體育場地。足球運動當時在香港甚受歡迎,經常在大球場作賽,吸引大量觀眾進場。此外,大球場亦用來舉行重要田徑比賽,以及校際比賽、學校運動會等活動。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由於大球場座位數量及設備均有不足之處,前市政局及香港賽馬會展開重建工程,把大球場提升為達到國際標準的場地,並供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之用,讓大眾有機會欣賞更多本地及外國製作的精彩節目。重建後的大球場於1994年3月啟用,雖然不再設有田徑跑道,但增加了大量座位。大球場從建築及外型設計,以至場內設備,均力求表現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充滿活力和多姿多彩的一面。大球場佔地58 500平方米,最多可容納40 000人,是本港目前最大型的戶外多用途康體場地。
曾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的盛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