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收費

 Facilities 

舉行活動的收費

項目費用及收費(港幣)
◆ 基本收費每天150,000元或門票收入總額的20%(以款額較大者為準)
◆ 其他收費根據合約條款收取的其他費用,例如按廣告及銷售紀念品等收益百分比計算出來的費用
可供選擇的收費服務和設施收費(以每天 8 小時計)
a) 彩色大熒幕84, 000 元 ( 專用 ) *
29, 000 元 ( 非專用 ) **
b)大型電子計分板5, 000 元
c) 音響技術員5, 000 元
d) 禮品店5, 000 元
e) 派發節目推廣物品11, 000 元
f) 鋪設草地保護板每平方米 9 元
g) 擺放膠椅每張 4 元
h) 警察服務視乎活動性質而定,所需費用概由租用人支付

進行運動訓練的收費 ***

項目費用及收費(港幣)
◆ 運動訓練(不招待入場觀眾)每節 8, 540 元(以每節 2 小時計)
◆ 運動訓練(少於300名觀眾)每節 10, 450 元(以每節 2 小時計)
◆ 租用泛光燈每小時 1, 860 元
*彩色大熒幕供租用人專用。租用人可自行招攬商業廣告,於活動舉行期間在彩色大熒幕播放;由此所得的廣告收入歸租用人所有。
**彩色大熒幕只直播活動的現場情況。租用人不可在活動舉行期間在彩色大熒幕播放商業廣告。大球場辦事處和其廣告代理會招攬廣告,於活動期間在彩色大熒幕播放;由此所得的廣告收入歸大球場所有。
***暫時只適用於體育總會

備註:

  1. 基本租金並不包括可供選擇的收費服務和設施,租用人可自行決定需要哪些服務或設施。

  2. (h)項是指警方就活動期間在大球場內執行職務所徵收的費用。這項費用由租用大球場以舉辦公眾/觀賞活動的機構(即租用人)支付。

  3. 如舉行特別活動,大球場會按活動的詳細要求另行與租用人商定收費。

  4. 大球場保留隨時修改以上收費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