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

财务管理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署长是部门财政预算的管制人员,负责交代辖下各项开支,并须确保部门以合乎经济原则的方式提供有效和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拨款来源

本署的日常工作开支由政府一般收入账目拨付。在二零零八至零九财政年度,本署从上述账目的总目95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项下获得拨款50.55亿元,用以支付部门五项纲领的运作和非经常开支。该五项纲领分别是(1)康乐及体育、(2)园艺及市容设施、(3)文物及博物馆、(4)表演艺术,以及(5)公共图书馆。本署也负责向香港拯溺总会、香港考古学会、本地体育团体及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营舍提供资助,以协助该等机构支付其运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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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体育馆夜景。该馆在二零零八年进行了大型改善工程。

本署的主要系统、电脑化计划及设备的个别项目费用若超逾200万元,会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该储备基金也拨款支付本署筹划进行的基本工程。工程的拨款及进度,均由建筑署负责监管。

财政预算的监察

本署设有一个财政预算管制系统,以确保妥善监察部门的开支不超逾核准预算,本署并通过三层架构,对超过150名财政管制人员实施财务管理及预算管制。各级管理人员获授权调配资源,但他们有责任实施预算管制,并对辖下每项开支负责。

收费及收入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负责管理超过740项收费,并确保定期检讨此等收费,以及迅速而妥善地把来自这方面的收入入账。

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本署经修订的收入预算总额为6.79亿元。收入主要来自文康活动的入场费、文康设施的租用费和租金收入。有关款额会记入政府一般收入账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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