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订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


这项预订程序适用于预订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包括高尔夫球发球练习场及射箭场。

预订方式

 个人预订
 团体预订
预订和使用康体设施的新安排

预订注意事项

1.在天文台悬挂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3号或以上风球、其他恶劣天气、任何无法预见的情况、管理人员因安全理由或场地运作需要而认为康体设施不宜使用时,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即会关闭。
2.申请租用高尔夫球设施,除递交特定的申请表(可于此处下载,表格编号LCS 189)外,并须一併递交已填妥的设备需求表格(可于此处下载)。

屯门康乐体育中心各项设施使用条件

高尔夫球设施

1.海外证书须经由香港的有关体育总会核实。
2.除非事先获得场地管理人员许可,否则未满5岁的儿童不得进入高尔夫球练习场。5至12岁的儿童则必须由成人陪同,方可进入高尔夫球练习场。
3.在进行团体训练时,担任教练者须为中国香港职业高尔夫球协会会员或具备同等资格。除非获得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许可,否则教练与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6。

射箭场

1.海外证书须经由香港的有关体育总会核实。
2.所有使用射箭场的人士必须在使用设施前检查其器材和装备是否安全。
3.如以个人名义预订射箭场,必须至少有1名使用者持有有关体育总会签发的有效认可一级或以上射箭教练证书,方可使用射箭场。
4.如以团体名义使用射箭场(教练与使用者的比例最高为1:20),任何未持有有关体育总会所签发的有效认可一级或以上射箭教练证书的使用者,必须由至少1名持有有效认可一级或以上射箭教练证书的教练陪同。
5.事先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使用者不得更改已设定的路线。如要更改路线,必须由有关体育总会推荐╱批准的合资格人士进行,并在租订段节完结时把曾更改的路线恢复原状。
6.每个箭靶可供多人在同一时段轮流使用和进行练习,教练须按参加者人数分配设施,并确保参加者在练习射箭期间的安全。
7.活动期间必须有具备认可资格的教练在场指导,确保所有参加者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指引:
(a)参加者须在指定的发箭区内发箭;
(b)除非教练发出指示,否则参加者不得上箭;
(c)参加者须以箭靶为目标,不得向箭靶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向发箭;
(d)参加者在发箭前须确定无人在射程范围内;
(e)参加者不得发空弦;以及
(f)参加者在使用复合弓时,射程范围不得超越50米。
8.除参加者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射箭场范围。
9.练习完毕后,租用人须把使用过的箭靶平放地上。
除上述条件外,所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体设施的使用者,必须遵守康体设施的「一般使用条件」及以下条款。

 

1.(a) 租用人/使用者必须遵守并确保其相关人士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香港的法律。
(b) 租用人/使用者及其相关人士不得参与或涉及任何行为或活动,而该行为或活动以任何方式相关并:
(i)违反任何国家安全法律;
(ii)构成或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
(iii)按康文署的合理意见,可能构成或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或
(iv)按康文署的合理意见,属于或会属于不利于国家安全或香港的公众利益。
(c) 在第1(b)及2(b)条中:
(i)「国家安全」具有《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024年第6号)所赋予的含意;
(ii)「国家安全法律」是指所有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及不时在香港实行或实施的法律和法例,包括根据《2020年全国性法律公布》(2020年第136号法律公告)在香港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iii)「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具有《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赋予的含意;
(iv)租用人/使用者的「相关人士」是指
(A)任何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涉及租用或使用有关设施的人士,而该人士为:
(1)如租用人/使用者是有限公司,则指其股东、董事、成员、雇员、代理人或承办商;
(2)如租用人/使用者是担保有限公司,则指其成员、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或承办商;及
(3)在其他情况(包括如租用人/使用者是非法人团体),则指其合伙人、成员、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或承办商;及
(B)任何租用人/使用者准许进入场地或设施的人;
(v)为免生疑问,「参与」、「涉及」及其字词变异均包含协助、教唆、怂使、煽惑、推动及促使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作为或事宜;及
(vi)康文署就第1(b)(iii) , 1(b)(iv)及2(b)条描述的任何情况是否出现所作出的裁决,对租用人/使用者而言属最终决定及不可推翻,并对租用人/使用者具有约束力。
2.在不影响康文署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及尽管一般条件中有不同规定,康文署保留权利基于以下任何理由即时取消租订及/或终止场地或设施的使用而不作补偿:
(a)违反第1条一般条件;及
(b)按康文署的合理意见,租用人/使用者及/或其相关人士使用场地或设施属于或会属于不利于国家安全或香港的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