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泳灘及泳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目前,市民在公眾游泳池教授子女或朋友游泳,或私人教練授泳的情況相當普遍。為維持公眾游泳池內的秩序並保障水上安全,康文署已在個別泳館劃定「公眾授泳區」。
就設有多個泳池設施(兒童池、戲水池、嬉水池及按摩池除外),而尚未有劃定「公眾授泳區」的泳館,康文署設有機制,會不時檢視運作情況及市民的建議,並記錄入場及授泳人數,在有需要時進行問卷調查,收集使用者對設立「公眾授泳區」的意向。
若獲公眾支持設立「公眾授泳區」,會諮詢區議會並獲其支持後,將會在整個泳季(即4至10月)試行「公眾授泳區」,期間再次進行問卷調查。於泳季結束後檢討成效。
康文署會於泳季持續檢視該「公眾授泳區」的運作情況,包括泳館的入場人數及游泳設施內參與授泳活動的泳客人數,以檢討是否有需要更改「公眾授泳區」的運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