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游泳池「公众授泳区」

 

目前,市民在公众游泳池教授子女或朋友游泳,或私人教练授泳的情况相当普遍。为维持公众游泳池内的秩序并保障水上安全,康文署已在个别泳馆划定「公众授泳区」。

就设有多个泳池设施(儿童池、戏水池、嬉水池及按摩池除外),而尚未有划定「公众授泳区」的泳馆,康文署设有机制,会不时检视运作情况及市民的建议,并记录入场及授泳人数,在有需要时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使用者对设立「公众授泳区」的意向。

若获公众支持设立「公众授泳区」,会咨询区议会并获其支持后,将会在整个泳季(即4至10月)试行「公众授泳区」,期间再次进行问卷调查。于泳季结束后检讨成效。

康文署会于泳季持续检视该「公众授泳区」的运作情况,包括泳馆的入场人数及游泳设施内参与授泳活动的泳客人数,以检讨是否有需要更改「公众授泳区」的运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