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資料


主要設施:演奏廳 / 文娛廳 / 展覽館 / 廣場

  • 演奏廳 / 文娛廳 / 展覽館:普通訂租申請須於訂租月份前3至7個月內提出。
  • 廣場:普通訂租申請須於訂租月份前2至5個月內提出。
  • 後期訂租是指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及根據普通訂租的審核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附屬設施:演講室 / 會議室

  • 普通訂租於每年的1月及7月接受申請並分兩期集中處理,每次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6個月,詳情如下︰
申請表格須於下述月份內交回本會堂 訂租檔期
1月 同年7至12月
7月 翌年1至6月
  • 後期訂租申請指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

下載訂租文件 / 表格

文件 / 表格 下載
場地訂租申請表(主要設施)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主要設施)- PDF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主要設施)- DOC 格式
場地訂租申請表(附屬設施)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附屬設施)- PDF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附屬設施)- DOC 格式
訂租安排及租用條件 (演奏廳、文娛廳、展覽館及附屬設施) 訂租安排 - PDF 格式
訂租安排及租用條件 ( 廣場 ) 訂租安排 - PDF 格式
租用場地及設備一覽 租用場地及設備一覽 - PDF 格式
場租收費表 場租收費表 - PDF 格式

本網站的所有PDF檔案均以Acrobat Reader繁體中文版製作。如未能開啟,請下載最新閱讀程式。

下載Acrobat Reader

演藝租務通 – 康文署表演場地網上申請訂租及付款服務

現在可以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遞交康文署16個表演場地的訂租申請及繳交場租!網上場地租賃服務由一按開始

演藝租務通

為非牟利團體提供的特惠場租計劃

符合資格的非牟利團體,可申請特惠場租

訂租優惠計劃

  • 凡於平日晚上(即星期一至四,公眾假期除外)租用演奏廳進行布置、彩排或佔用場地, 場租由「演出場租」下調為「彩排場租」。租用人如在星期五至日及公眾假期日間時段租用場地演出,而同日租用晚間時段作演出以外用途,晚間時段只須繳付「彩排場租」。
  • 非繁忙時段優惠:凡於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訂租會議室及演講室,可獲半價優惠。
  • 租用展覽設施舉行的展覽若涉及銷售展品及/或分租/多於一間商業機構參與,如該次訂租可享用特惠場租,亦可獲豁免附加費。

租務部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5時45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租務查詢 (852) 2493 7463

地區文化藝術活動場地贊助

符合資格的註冊非牟利地區藝術團體,可申請地區文化藝術活動場地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