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节目办事处举办的节庆活动及社区文化艺术节目

[引言] [全港节庆活动及嘉年华会] [十八有艺 - 社区演艺计划]
[递交建议书及甄选准则] [程序] [诚征专业服务人员] [查询]


引言

社区节目办事处隶属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策划全港节庆活动及「十八有艺」社区演艺计划。


全港节庆活动及嘉年华会

全港节庆活动及嘉年华会

社区节目办事处每年均举办全港节庆活动,以庆祝主要的传统节日,包括元宵綵灯会及中秋綵灯会,由本地艺术家演出各种大型表演节目及参与式活动。此外,我们亦举办其他嘉年华会形式的节目,包括「亚裔艺采」、「青年音乐舞蹈马拉松」,以及与本地机构合办户外节目,包括「菲岛乐悠扬」等。


「十八有艺」社区演艺计划

由2019年开始,我们在全港十八区推出「十八有艺」社区演艺计划,积极与地区团体合作,由经验丰富的中小型专业艺团筹办可以延续并深化、富有互动元素的参与式艺术活动,让市民大众身心受益,建构属于不同地区的社区艺术项目。地区合作团体为计划中的活动免费提供场地,并协助于区内宣传及招募地区人士参与。欢迎有兴趣的地区团体与我们联络。


递交建议书及甄选准则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欢迎艺团提交节目建议。一般来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资料:艺团的履历、背景、以往举办活动的纪录、旧作的艺评报导和录音/录像档案、建议活动内容、举行日期及场地、艺术理念、目标对象、罗列开支细目的活动经费预算,以及所要求的酬金(连开支细目)。艺团如欲参与「十八有艺」社区演艺计划,必须具备统筹为期不少于一年的社区艺术或艺术教育计划的经验。

建议书须于有关活动举行之前至少9个月送交社区节目办事处,以供考虑及甄选。办事处会考虑建议节目是否配合有关活动的整体编排,并根据其艺术水平、对观众的吸引力、制作费用等因素来评定节目是否合适。

递交建议书及甄选准则


程序

所有节目建议均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演艺专责委员会(社区)详细考虑,如观看申请人的录影片段,或于现场观看排练或表演,以评定其演出水平。


诚征专业服务人员

社区节目办事处诚邀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就不同类别的社区艺术节目提供专业服务;节目主持、平面设计师、插画师、舞台技术统筹等人士均可自荐。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历及经验,如欲申请,请将履历及自荐服务建议书送交社区节目办事处。


查询

办事处地址  香港湾仔爱群道18号
伊利沙伯体育馆11楼
电话 2591 1340
传真 2591 0322 / 2575 0864
电邮 cpo_enquiry@lc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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