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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

财务管理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是部门财政预算的管制人员,须确保部门以合乎经济原则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拨款来源

在二零一零至一一财政年度,本署从政府一般收入账目的总目95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项下获得拨款54.55亿元,用以支付辖下五个主要范畴的运作和非经常开支。该五个范畴分别是:康乐及体育、园艺及市容设施、文物及博物馆、表演艺术,以及公共图书馆。该笔拨款也用以资助香港拯溺总会、香港考古学会、本地体育团体及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营舍。

本署的主要系统及设备的个别项目费用如超逾200万元,会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该储备基金也拨款支付本署的基本工程项目。至于工程的拨款及进度,均由建筑署负责监管。

财政预算管制

本署通过三层架构确保妥善管制部门财政,把开支控制在核准预算内。三层架构涉及200名财政管制人员,他们获授权调配拨款,并对开支负责。

收费及收入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负责管理超过740种收费类别,并确保定期检讨该等收费、按时收取,以及妥善入账。

在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本署经修订的收入预算为9.11亿元。收入主要来自各项收费、门票收入和设施租金。有关款额会记入政府一般收入账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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