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操作守則

以下的條例及守則,是為了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表演場地(以下稱場地),建立及確保給租用人、工作人員、表演者及觀眾一個安全、可靠及愉快的表演及工作環境。

一般場地守則

1 場規
場地的場規必須在表演開始前播放。除非場規已被印刷在節目表上,又或改由租用人自行宣讀或製作播放;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
2 吸煙
根據《文娛中心規例》132F章第八節,場地範圍內一律不准吸煙。
除非吸煙(包括吸電子煙或吸煙動作)是構成整體演出所需要的部分,並已獲得場館經理同意,則在《吸煙(公眾衞生)條例》 (第371章)下受到豁免。

申請表可在此下載:
舞台上抽煙申請表
3 食物及飲品
根據《文娛中心規例》132F章第九節,除非獲得場館經理同意,否則任何人不得將任何盛載食物或飲品的容器帶進文娛中心,或在場地內管有該等容器,或在場地內並非撥作飲食的部分進用任何食物或飲用任何飲品(包括酒精類飲料)。
4 籌款活動
在場地範圍內,包括大堂及觀眾席舉行的公開慈善籌款活動,必須向社會福利署獲得公開籌款許可證,方可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進行活動。而非慈善性質的籌款活動,須向民政事務署申請。表格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慈善籌款:
https://www.gov.hk/tc/theme/fundraising/welcome/

非慈善性質籌款:
https://www.had.gov.hk/tc/public_forms/forms.htm
5 抽獎活動
在場地範圍內,包括大堂及觀眾席舉行的抽獎活動,必須向民政事務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獲得抽獎牌照,方可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進行活動。

表格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https://www.hadla.gov.hk/el/tc/entertainment/forms.php
6 電影及錄影播放
任何電影及錄影於大堂及觀眾席播放,必須在演出前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送呈核准,並獲得「核准 /豁免證明書」,方可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播放。

電檢指引及表格:
https://www.ofnaa.gov.hk/tc/public_forms_and_relevant_information/index.html
7 小童表演者
任何團體若安排15歲以下的小童作文化節目表演,必須在演出前14日以書面知會勞工處,表格(CEF-6)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employment/jobsearch/employyoung.htm
8 任何團體若安排小童作文化節目表演,必須安排保母照顧小童。一般情況下,每50名小童須要有1名保母照顧。
9 海外表演者
任何團體若安排海外表演者,樂師及技術人員,必須要向香港入境事務署申請有關簽證。

中國內地以外之國家申請人士,可於以下網頁下載表格:
https://www.immd.gov.hk/hkt/forms/forms/id-c-936b.html
10 版權處理
租用人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使用沒有在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登記的歌曲,必須自行向原創人申請版權許可證。

表格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https://www.cash.org.hk/organizing_events

技術運作守則

11 防火閘
場地的防火閘必須於每天所有演出/活動後關上。在防火閘下,一律不准任何布景阻塞。若是擺放道具是必須要的話,亦只可是短暫性的擺放,及需在防火閘放下前將道具移開。
防火閘是演出場地的一項火警安全設備,為確保工作人員及觀眾之安全,與確保防火閘在緊急應用時運作正常,防火閘不能被用作為演出的布景使用。但有需要時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可於中場休息換景時關閉,以阻隔換景時發出的噪音。

請參閱作業備考:
舞台防火帳的使用
12 防火處理
在一般情況下,所有布景須需要經過防火處理。若布景含有大量紙張,該布景一定要經過防火處理,方可在場地使用。場館經理將保留所有要求租用人進行布景防火處理的權利。

申請表可在此下載:
使用沙/水/雪/大量紙張/乾草/卡板/紙砲
13 布景裝置
租用人攜帶進場地的所有布景、道具及儀器,須需要合乎及遵守有關的條例及條款。

請參閱作業備考:
懸掛布景的硬件設備
14 鐵釘使用
任何鐵釘大過10d (Φ3.5mm, & 80mm(L))及任何螺釘大過No. 8 (Φ4mm & 26mm(L))、U形釘、無頭釘及壓縮空氣釘槍釘,均不能用於舞台地板上。租用人要在離場前清理所有用於舞台上的任何鐵釘及螺釘。請注意所有演奏場地: 香港大會堂音樂廳、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沙田大會堂演奏廳、荃灣大會堂演奏廳、屯門大會堂演奏廳,地板均不能釘上任何形式的釘子。

請參閱作業備考:
舞台台面釘嵌處理
15 布景平台及走火通道
任何於劇院內搭建或加建的臨時平台,必須預留不少於1.2-1.5米的行人通道,以通往走火通道:
     a) 1.05米  (201-500座位);
     b) 1.20米  (501-1000座位);
     c) 1.35米  (1001-1500座位);
     d) 1.50米 (1501-3000座位),;並確保每位觀眾都能看到出路燈牌。[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 - 最新版]
所有臨時搭建的樓梯、斜台、平台、高台等;若高度超過0.38米,即須要安裝欄杆。
16 可移動布景
任何單件可移動的布景,底部與高度的安全標準比例必須為1:3,或經過特別設計而使到該件布景能夠穩定的移動;否則該件布景必須通過合資格檢驗員的安全測試,方可使用。

請參閱作業備考:
可移動的布景的穩固比例
17 場地設備
場地的設備如椅子、桌子、鋼琴、合唱級台、演奏級台,等等;均不能用作任何布景/道具使用。
18 攜帶電器及額外供電
所有攜帶進場地使用的電器,只供演出或製作之用,須在電力及裝置方面符合本港安全標準,電力條例〈第406章〉,方可在場地使用。
所有額外供電,如需從場地分線箱連接電源,電器改裝及加裝,必須要由已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檢查及填交完工證明書(表格WR1) 。

表格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https://www.emsd.gov.hk/tc/electricity_safety/publications/guidance_notes_
guidelines/notes_for_registered_electrical_contractors/
19 只有合資格人士,才可控制音響控制台、燈光控制台、追光燈、吊桿系統及投影設備。此人士必須承諾承擔使用以上設備完好無缺的責任。

合資格人士包括: a) 有關於工作的知識、曾接受訓練及有足夠操作該項設備的經驗, b) 熟識有關此工作的規則及要求,及 c) 清楚了解其工作環境 。

20 噴漆
任何易燃的噴漆均不可以在場地的任何地方使用。
21 明火蠟燭及火炬
《文娛中心規例》132F章第八節,任何明火燃點蠟燭或火炬,必須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使用。所有使用中的明火,必須要距離任何服飾、大幕、布帳及幕景最少1米。場館經理將保留所有要求租用人進行布景防火處理的權利。

請參閱作業備考:
於設置防火牆舞台上使用明火

申請表可在此下載:
舞台上使用明火蠟燭或火炬申請表

22 明火烹飪
《文娛中心規例》132F章第八節,任何明火烹飪或煮食作演出用途,其布景及服裝必須經過防火處理,有關爐具及細節安排必須於演出前向場地申請,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使用。

請參閱作業備考:
舞台演出使用明火煮食
23 空中飛人
任何懸掛空中飛人的機械裝置,於場地內每一次的安裝及使用都必須通過合資格檢驗員的安全測試,方可使用。

申請表可在此下載:
鋼索飛人/綢吊表演
24 道具及布景清理
租用人必須在租用時間內,於排練或演出後,負責清理所有帶進場地的道具及布景。

其他牌照申領

25 激光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規例》172A章,任何激光演出,有關器材及細節安排必須於演出前向場地申請,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使用。激光產品必須附有說明及警告標記,註明產品的 類別、安全指示、激光輻射的最高輸出量等資料;詳情請參閱激光產品安全指引。

請參閱激光產品安全指引及申請表格下載:
http://www.emsd.gov.hk/emsd/chi/pps/oa_ls_pub.shtml
26 特別效果
根據《娛樂特別效果條例》560章,任何特別效果物料燃放、貯存及運送,必須向創意香港的特別效果牌照組」取得相關牌照,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使用。詳情可參閱「使用、貯存及運送特別效果物料工作守則」。

使用、貯存及運送特別效果物料工作守則:
https://esela.ccidahk.gov.hk/tc/code_of_practice.html

娛樂節目中使用特別效果物料確認回條:
https://esela.ccidahk.gov.hk/tc/licences_n_permits.php?type=2

特別效果物料燃放許可證申請表(B組):
https://esela.ccidahk.gov.hk/tc/licences_n_permits.php?type=2

場地申報表可在此下載:
特別效果物料及危險物料燃放
27 動物及鳥類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139章,所有攜帶進場地展示或及演出的動物及鳥類,必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領取動物及鳥類展覽牌照,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展示。

場地申報表可在此下載:
動物/禽鳥展覽演出

漁農自然護理署申領牌照表格: http://www.pets.gov.hk/tc_chi/animal_business/exhibition_licence.html#tab_02
28

改裝槍械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238章,所有攜帶進場地作演出使用的改裝槍械或空彈,必須向警察牌照課槍械牌照組申請豁免許可證,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方可在場地使用。

場地申報表可在此下載:
使用改裝槍械及空彈作演出

申請使用改裝槍械或空彈作演出用途豁免許可證表格可於以下網頁上載: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licences/arms.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