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租安排

主要設施: 劇院/演講廳/展覽廳

  • 普通訂租申請須於訂租月份前3至7個月內提出。
  • 逾期訂租是指在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及根據普通訂租的審核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劇院 演講廳 展覽廳

其他設施: 排練廳/舞蹈練習室/美術室/音樂練習室

    • 普通訂租於每年的1月及7月分兩期集中處理。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六個月,詳情如下:

      申請表格須於下述月份內交回本中心訂租檔期
      1月 同年7月至12月
      7月 翌年1月至6月
      一般而言,辦事處需要2個月來處理普通訂租申請。

    • 逾期訂租是指在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
      遞交逾期訂租申請時間表如下:

      開始接受申請的月份訂租檔期
      4月 同年7月至12月
      10月 翌年1月至6月
排練廳 舞蹈練習室
美術室 音樂練習室

網上申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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