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徑使用守則

  1. 步行徑在夜間的開放時間由下午六時至晚上九時。
  2. 使用者須先在登記處登記,方可使用步行徑,而在離開前亦須到登記處簽走。
  3. 場地備有手提電筒可供借用,數量有限,借完即止。借用者在離開前須到登記處交還。
  4. 使用者只可在步行徑指定範圍內走動。長者與未滿12歲的兒童宜由年滿18歲的成人陪同入場,以策安全。
  5. 請勿在步行徑奔跑。
  6. 嚴禁使用單車或滑板。
  7. 寵物主人須以帶或繩子牽引狗隻,同時須妥善管束寵物並恰當地控制其行為,以免對其他使用者或寵物造成滋擾或傷害。此外,亦請從速清理寵物的排泄物,以保持環境清潔衞生。
  8. 如遇緊急事故或意外,請立即致電5190 6081通知保安人員,又或致電999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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