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小學戶外學習活動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學校參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設施守則
團體參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設施守則
| 1. | 如遇以下情況,參觀活動應予中止、取消或改期: | |
| (i) | 教育局宣布學校停課; | |
| (ii) |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
| (iii) |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
| (iv) | 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嚴重」(10+級)水平時; | |
| (v) |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 | |
| (vi) | 當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布。 | |
| 2. | 學生可在指定時間前10分鐘到達集合地點。 | |
| 3. | 在場地許可情況下,學生可於參觀後逗留在參觀場地(苗圃除外)繼續進行其他活動。 | |
| 4. | 每節參觀場地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45名。而香港公園小學參觀項目的每節參觀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35名;香港公園幼稚園戶外學習活動的每節參觀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30名。各參觀項目最少由兩位教職員陪同。 | |
| 5. | 學校須自行負責安排交通。 | |
| 6. | 教職員不得使用擴音器,以免騷擾公園內的遊人及動物。 | |
| 7. | 學生宜攜帶水壺盛載飲品及保持場地清潔。 | |
| 8. | 學生於參觀時不應追逐及喧嘩。 | |
| 9. | 在參觀活動舉行前,學校應參閱學校通告的所有有關規則及教育局最新編印的《戶外活動指引》。教職員須向學生介紹參觀活動的目的及提醒學生遵守的守則及指引。 | |
| 10. | 如學校因緊急事故取消參觀及導賞服務,請盡早通知本署有關場地的職員。 | |
| 11. | 學生宜穿著長褲和帶備太陽帽、雨衣及防蚊油或防蚊膏。 | |
| 12. | 學生如感到不適,應停止活動休息及通知老師及在場工作人員或公園管理人員。 | |
| 1. | 如遇以下情況,參觀活動應予中止、取消或改期: | |
| (i) |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
| (ii) |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
| (iii) | 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嚴重」(10+級)水平時; | |
| (iv) |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 | |
| (v) | 當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布。 | |
| 2. | 參加者可在指定時間前10分鐘到達集合地點。 | |
| 3. | 在場地許可情況下,參加者可於參觀後逗留在參觀場地(苗圃除外),繼續進行其他活動。 | |
| 4. | 每節參觀場地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45名,並最少由兩位團體職員陪同(實際團體職員陪同者數量需視乎殘疾類別而有所調整)。 | |
| 5. | 團體須自行負責安排交通。 | |
| 6. | 領隊不得使用擴音器,以免騷擾公園內的遊人及動物。 | |
| 7. | 參加者宜攜帶水壺盛載飲品及保持場地清潔。 | |
| 8. | 參加者於參觀時不應追逐及喧嘩。 | |
| 9. | 領隊須向組員介紹參觀活動的目的及提醒參加者遵守公園守則及指引。 | |
| 10. | 若團體因緊急事故取消參觀及導賞服務,請盡早通知本署有關場地的職員。 | |
| 11. | 參加者應穿著合適衣物,以便在酷熱天氣下避免陽光照射身體及在寒冬可以保持身體溫暖。同時,參加者宜穿長褲和帶備太陽帽、雨衣及防蚊油或防蚊膏。 | |
| 12. | 參加者如感到不適,應停止活動休息及通知在場工作人員或公園管理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