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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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于1996年12月开始举办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为不同年龄人士提供基础音乐训练,培养音乐兴趣。除开办中西乐器短期课程外,处方亦安排不同主题的音乐课程,在港九新界多个场地以集体班形式授课。

第54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20243月至8月)  

 

 

 

专题课程

  • 新办课程:AI音乐创作

  • 网上课程:音乐通识

  • 合奏:中乐合奏、西乐合奏

  • 乐器研习:二胡、扬琴、古筝、小提琴、大提琴

  • 其他:键盘、乐理、听音、小竖琴、古典结他、夏威夷小结他

乐器基础课程

  • 中乐:洞箫、笛子、中阮、琵琶、扬琴、古筝、二胡

  • 西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管、敲击 (钢片琴和鼓板)

 
下载课程资料
 

上课地点
康文署场地及音乐事务处音乐中心
 

学费
$260 - $1,140 (5至20节)

余额课程报名 (先到先得) [2月28日至开课后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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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名单
 

有兴趣的人士可由2月28日起,把填妥的报名表格,连同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注1)及学费 (请以划线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本处恕不接受期票(注2)) 亲身或委托亲友于指定时段内 (详见以下《报名及收费》一栏) 交到本处任何一间音乐中心以进行报名。音乐中心将于报名首日上午9时30分派发「登记次序号码」,早上10时起依次处理报名。个别音乐中心于地下大堂或大堂对出位置派发「登记次序号码」,详情请向相关音乐中心查询。
 

每位递交表格的人士每次最多只可递交2份表格,而每名学员在同一学期内最多只可入读一班乐器基础课程及一班专题课程。此限制由2月29日起予以放宽,已成功报读今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人士届时可再次入表,自由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如香港天文台于余额课程报名首日 (即2月28日) 上午7时至9时30分期间的任何时段发出/悬挂红色或黑色暴雨信号、8号预警、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因突发事件导致所有音乐中心关闭,当日报名将予取消,并顺延至2月29日举行。如恶劣天气持续,或遇上其他特殊情况,余额课程报名日期将于本网页另行公布。
 

注1:

身份证明文件内须列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证件编号。

注2:

如对缴费方法有任何疑问,欢迎与音乐中心联络。

报名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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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10:00-12:00 及 下午2:00-4:00 (公众假期休息)
地点
音乐中心 地址 电话
香港区音乐中心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2802 0657
观塘区音乐中心 九龙蓝田庆田街1号蓝田综合大楼4楼 2796 2893
旺角区音乐中心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10楼 2399 2200
荃湾区音乐中心 新界荃湾西楼角道38号荃湾政府合署1楼 2417 6429
沙田区音乐中心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7楼 2158 6462

 

报名注意事项

  1. 首轮报名阶段如有超额申请将以抽籤形式处理,余额将于第二报名阶段 (即2月28日起) 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额满即止。

  2. 本处不接受现就读「器乐训练计划」的学员申请报读「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乐器基础课程,专题系列课程则不受此限。

  3. 每位学员在同一期课程中最多只可入读一班乐器基础课程及一班专题课程。此限制由2月29日起起予以放宽,已成功报读今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人士届时亦可再次入表,申请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

  4. 报名前必须详阅课程简介,留意每项课程的收生资格、年龄及音乐程度的要求,未能符合资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而所缴交的学费亦将不获退还,亦不可转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

  5. 申请人须按年龄及个人音乐程度选择合适的课程;申请人的年龄以2024年3月11日计算。

  6. 申请人递交报名表后,则表示清楚明白及同意遵守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所有入学及上课守则。

  7. 报名取录与否,概由本处审核决定。

  8. 申请人于缴费后将获发「学员须知」及学费收据以兹证明。申请人应即时核对收据上之资料是否正确,并按「学员须知」内所列的日期、时间及地点依时上课,本处不会另发开学通知书。学员出席第一课堂时必须带备学费收据,并保留至课程完结为止。

  9. 本处有权在开课前后,按情况需要而更改导师人选、上课时间和地点,或取消个别课程/课堂。被取消的课程/课堂 (因恶劣天气而被取消的课堂除外),本处将悉数退回申请人所缴交的学费全数或部份,惟申请人必须保留报名收据作为退款凭据。无论申请人接受退费与否,其学籍不会保留作日后报读课程之用。

  10. 如申请人于缴费后选择退出,已缴学费,概不发还,亦不可转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之用。

  11. 本处恕不接受期票。申请人的支票如遭银行退回,其学籍将被取消,本处并会保留追讨欠交学费的权利。

  12. 本处恕不接受电话、电邮或图文传真留位报名。

  13. 本课程旨在透过提供短期音乐课程让参加者体验学习音乐的乐趣。修毕课程的人士如欲继续进修,可联络其他音乐教育机构,咨询有关进修之意见。

  14. 本处对具列的章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同时保留修改有关资料的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

 

上课语言

粤语

 

修业证书

本处将根据学员签到纪录,为出席率不少于80%的学员印发证书。合资格的学员须根据课堂进行的地区,于2024年10至11月期间本处音乐中心开放时间内,携同学费收据或出示学员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自行或委派代表到以下指定音乐中心领取证书,本处将不会另行发信通知。逾期领取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本处恕不补发。

 

上课地区:领取修业证书的地点 (地址/电话):
香港岛 香港区音乐中心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 2802-0657)
油尖旺及网上课程 旺角区音乐中心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10楼 / 2399-2200)
观塘、牛池湾及红磡 观塘区音乐中心
(九龙蓝田庆田街一号蓝田综合大楼4楼 / 2796-2893)
荃湾、葵青、屯门及元朗 荃湾区音乐中心
(新界荃湾西楼角道38号荃湾政府合署1楼 / 2417-6429)
沙田及上水 沙田区音乐中心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7楼 / 2158-6462)

 3842 7773;2598 0801;2598 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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