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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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于1996年12月开始举办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为不同年龄人士提供基础音乐训练,培养音乐兴趣。除开办中西乐器短期课程外,处方亦安排不同主题的音乐课程,在港九新界多个场地以集体班形式授课。

第53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2023年9月至2024月2月)  


余额课程报名于8月16日起以先到先得方式进行,查阅尚余名额请按此按此

专题课程

  • 新办课程:幼儿音乐启蒙工作坊 (家长篇)、粤曲e拍和

  • 网上课程:音乐通识、拇指琴、夏威夷小结他

  • 合奏:中乐合奏、管弦乐合奏、e乐团合奏

  • 乐器研习:二胡、柳琴、琵琶、扬琴、古筝、敲击 (钢片琴和鼓板)、小提琴、大提琴

  • 其他:乐理、听音、键盘、小竖琴、古典结他、民歌结他

乐器基础课程

  • 中乐:二胡、琵琶、柳琴、扬琴、古筝、笛子、洞箫

  • 西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敲击 (钢片琴和鼓板)、长笛、单簧管、萨克管

 
下载课程资料
 

地点
康文署表演场地、音乐事务处音乐中心及香港中央图书馆
 

学费
$175 - $1,140 (2至20节)

首轮报名阶段 (抽籤申请)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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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阶段报名截止日期:7月20日
 

报名办法

A. 网上报名

按此开始

申请人完成登记后,电脑随即发出登记编号。申请人须保留此登记编号作为查阅抽籤结果之用。
 

B. 邮寄报名(注1)

请把填妥的报名表格,连同一个贴上足够邮费并写上回邮地址的信封(注2) (无需预缴学费) 7月20日或之前寄抵或交到下列地点: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音乐事务处香港区音乐中心
[信封面请注明「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由于邮递需时,请于上述截止收表日期前尽早寄出报名表格。申请人如于7月24日仍未收到由本处发出并列有登记编号的确认申请函件,请于当日下午5时前与本处联络,以覆实申请。申请人如递交多份表格、填报资料不齐或逾期申请,其申请将不获办理。
 


 
抽籤结果

本处将以电脑随机抽籤方式处理超额申请。抽籤于7月25日下午2时假本处香港区音乐中心公开进行,欢迎已报名人士出席。抽籤结果会于7月26日上载到本网页,并张贴于本处各音乐中心内,请申请人届时自行查阅结果。首轮报名阶段内,每名申请人只会被安排参与不多于一班乐器基础课程或/及一班专题课程。
 


 
缴费办法

中籤者必须自行于8月1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缴费及办理入学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论,其空缺由候补申请人补上。为免因逾期登记而失去学籍,请中籤人士尽快办理入学手续。
 

A. 网上报名

中籤者可透过中籤通知电邮内所载的超连结,以VISA、万事达卡、银联、JCB或缴费灵(注3)进行网上付款。完成网上缴费后,申请人必须细阅电子收据上的上课详情及学员须知,并于出席第一节课堂时向导师出示有关收据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注4),否则本处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上课场地。
 

B. 邮寄或亲身缴费

中籤者可把以下文件及支票交到本处任何一间音乐中心 (详见以下《报名及收费》一栏) 或寄抵香港区音乐中心(注1),无需等待中籤通知函:

  1. 学费支票 (请以划线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背页请写上本处发出的申请人登记编号。本处恕不接受期票。(注5))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注4)

  3. 如以邮递办理入学手续,申请人须另附上一个贴上足够邮费并写上回邮地址的信封,以便寄上学费收据。选择邮寄学费支票及相关文件的中籤人士,如在8月3日仍未收到本处发出的学费收据,请于当日下午5时前与本处联络,以确定入学手续已办妥。所有入学者必须于出席第一课堂时出示学费收据及身份证明文件(注4),否则本处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上课场地。
     


 
若课程在正选申请人缴费期限过后尚有余额,本处将于8月4日根据抽籤结果及余额数目以电邮 (已提供电邮地址的人士) 或邮寄方式通知候补人士缴费详情。如申请人在8月8日仍没有收到本处任何缴费通知,可视作落选论。

 
未能于首轮报名阶段获取录的人士,可按以下《余额课程报名 (先到先得)》一栏所述方法报读尚余名额的课程,本处不会另行通知。
 

注1:

本处不会接收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此等邮件将交由香港邮政处理。

注2:

如在报名表内提供电邮地址,则无需附上回邮信封,本处日后将以电邮与申请人联络。

注3:

以缴费灵于网上缴费的人士必须持有缴费灵网上户口。

注4:

身份证明文件内须列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证件编号。

注5:

如对缴费方法有任何疑问,欢迎与音乐中心联络。

余额课程报名 (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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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阶段报名以先到先得方式进行,报名日期:8月16日至开课后一星期
 

个别课程的尚余名额资料将于8月14日下午起在本网页公布。有兴趣报名的人士可由8月16日起,把填妥的报名表格,连同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注6)及学费 (请以划线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本处恕不接受期票(注7)) 亲身或委托亲友于指定时段内 (详见以下《报名及收费》一栏) 到本处任何一间音乐中心报名。音乐中心将于报名首日上午9时30分派发「登记次序号码」,早上10时起依次处理报名。个别音乐中心于地下大堂或大堂对出位置派发「登记次序号码」,详情请向相关音乐中心查询。
 

每位递交表格的人士每次最多只可递交2份表格,而每名学员在同一学期内最多只可入读一班乐器基础课程及一班专题课程。此限制由8月17日起予以放宽,已成功报读今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人士届时可再次入表,自由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如香港天文台于余额课程报名首日 (即8月16日) 上午7时至9时30分期间的任何时段发出/悬挂红色或黑色暴雨信号、8号预警、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因突发事件导致所有音乐中心关闭,当日报名将予取消,并顺延至8月17日举行。如恶劣天气持续,或遇上其他特殊情况,余额课程报名日期将于本网页另行公布。
 

注6:

身份证明文件内须列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证件编号。

注7:

如对缴费方法有任何疑问,欢迎与音乐中心联络。

报名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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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10:00-12:00 及 下午2:00-4:00 (公众假期休息)
地点
音乐中心 地址 电话
香港区音乐中心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2802 0657
观塘区音乐中心 九龙蓝田庆田街1号蓝田综合大楼4楼 2796 2893
旺角区音乐中心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10楼 2399 2200
荃湾区音乐中心 新界荃湾西楼角道38号荃湾政府合署1楼 2417 6429
沙田区音乐中心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7楼 2158 6462

 

报名注意事项

  1. 首轮报名阶段如有超额申请将以抽籤形式处理,余额将于第二报名阶段 (即8月16日起) 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额满即止。

  2. 本处不接受现就读「器乐训练计划」的学员申请报读「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乐器基础课程,专题系列课程则不受此限。

  3. 每位学员在同一期课程中最多只可入读一班乐器基础课程及一班专题课程。此限制由8月17日起起予以放宽,已成功报读今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人士届时亦可再次入表,申请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

  4. 报名前必须详阅课程简介,留意每项课程的收生资格、年龄及音乐程度的要求,未能符合资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而所缴交的学费亦将不获退还,亦不可转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

  5. 申请人须按年龄及个人音乐程度选择合适的课程;申请人的年龄以2023年9月3日计算。

  6. 申请人递交报名表后,则表示清楚明白及同意遵守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所有入学及上课守则。

  7. 报名取录与否,概由本处审核决定。

  8. 申请人于缴费后将获发「学员须知」及学费收据以兹证明。申请人应即时核对收据上之资料是否正确,并按「学员须知」内所列的日期、时间及地点依时上课,本处不会另发开学通知书。学员出席第一课堂时必须带备学费收据,并保留至课程完结为止。

  9. 本处有权在开课前后,按情况需要而更改导师人选、上课时间和地点,或取消个别课程/课堂。被取消的课程/课堂 (因恶劣天气而被取消的课堂除外),本处将悉数退回申请人所缴交的学费全数或部份,惟申请人必须保留报名收据作为退款凭据。无论申请人接受退费与否,其学籍不会保留作日后报读课程之用。

  10. 如申请人于缴费后选择退出,已缴学费,概不发还,亦不可转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之用。

  11. 本处恕不接受期票。申请人的支票如遭银行退回,其学籍将被取消,本处并会保留追讨欠交学费的权利。

  12. 本处恕不接受电话、电邮或图文传真留位报名。

  13. 本课程旨在透过提供短期音乐课程让参加者体验学习音乐的乐趣。修毕课程的人士如欲继续进修,可联络其他音乐教育机构,咨询有关进修之意见。

  14. 本处对具列的章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同时保留修改有关资料的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

 

上课语言

粤语

 

 3842 7773;2598 0801;2598 8335
 outreachmusic@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