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年报2004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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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


为提高香港和内地的体育水平,并促使两地体育界进行体育学术交流和合作,香港与内地继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签署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后,再于二零零四年签署了其他协议书,包括:

(i) 香港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五月十三日)。

(ii) 香港与上海市体育局签署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五月三十日)。

(iii) 香港与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签署的琼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十一月十五日)。

两地的政府已设立联络小组,负责筹划和推行上述的合作计划。


内地的官员和代表团参观本署设施,与本署人员就场地管理交换意见。

内地的官员和代表团参观本署设施,与本署人员就场地管理交换意见。
内地的官员和代表团参观本署设施,与本署人员就场地管理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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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