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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交流與合作計劃

為提升香港的體育水平及促進體育交流和合作,香港與內地至今簽署了下列五份協議書/備忘錄:

  • 粵港澳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香港特區民政事務局與國家體育總局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
  • 上海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
  • 瓊港體育交流與合作備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及
  • 滇港體育交流與合作備忘(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年內,當局與內地不同城市根據上述協議書和備忘錄進行了多項交流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