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年報2004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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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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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管理及交代轄下各項開支,並須確保部門以符合經濟效益的方式,為市民提供快捷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本署的日常工作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付。在二零零四至零五財政年度,本署從上述帳目的總目 95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項下獲得撥款共 52.18 億元,用以支付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和公共圖書館等範疇的運作及非經常開支。本署也負責向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本地體育團體及各非政府機構營舍提供資助金,協助該等機構支付運作開支。

本署的主要系統及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若超逾 200 萬元和電腦化計劃範圍,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這些主要項目包括圖書館電腦化系統(1.23 億元)及數碼圖書館系統(1.44 億元)。

本署籌劃進行的基本工程計劃,也是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進行。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監察財政預算

本署設有一套財政預算管制系統,以確保妥善監察部門的開支不超逾核准預算,並且透過三層架構,對超過 150 名財政管制人員實施財務管理及預算管制。各級主管獲授權調配資源,但他們有責任實施預算管制,並對轄下每項開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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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重要告示|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