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最佳園林大獎 – 私人物業

簡介

「2024 最佳園林大獎 – 私人物業」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辦,民政事務總署、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園境師學會、香港園藝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環保建築專業議會及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協辦。活動旨在表揚在園林設計及園藝保養上表現傑出的私人物業項目,並藉此鼓勵私營機構在規劃及管理物業的園藝工作時增加優質綠化元素,以持續改善環境和推廣綠化。

組別

比賽分為五個組別進行。
(A) 住宅物業
 
(a) 大型住宅物業組
(地盤面積為20 000平方米或以上)
  (i) 樓齡6年以下
  (ii)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iii) 樓齡21年或以上
(b) 中型住宅物業組
(地盤面積為2 000平方米至20 000平方米以下)
  (i) 樓齡6年以下
  (ii)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iii) 樓齡21年或以上
(c) 小型住宅物業組
(地盤面積少於2 000平方米)
  (i) 樓齡6年以下
  (ii)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iii) 樓齡21年或以上
(B) 非住宅物業(例如酒店、購物商場、商業大廈、直資(私人校舍)及私立學校)
 
(a) 大型非住宅物業組
(參賽項目總樓面面積40 000平方米或以上)
  (i) 樓齡6年以下
  (ii)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iii) 樓齡21年或以上
(b) 中、小型非住宅物業組
(參賽項目總樓面面積40 000平方米以下)
  (i) 樓齡6年以下
  (ii)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iii) 樓齡21年或以上
註: 樓齡計算期由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發出「佔用許可證」(又稱「入伙紙」)的日期開始,至比賽的截止提名日期為止。

評審標準

評判委員會將根據下列標準評審參賽項目的綠化設施:
(A) 園景設計
 
  • 視覺和園景質素;
  • 可持續性(包括綠化覆蓋率);
  • 改善城市居住環境;
  • 改善微觀環境;
  • 美化附近景觀;以及
  • 採用建築新技術與現代化施工方案。
(B) 樹木及園藝管理和保養
 
  • 優質樹木管理 , 涵蓋參賽物業內所有樹木的巡查、保護及補種記錄 , 以及樹木風險管理;
  • 優質園藝及園景保養;
  • 按照勞工處現有的職安健指引及發展局樹藝工作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指引,為從事樹木工作的工人/僱員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完善工作制度;
  • 植物健康及適當修剪;
  • 環境清潔及衞生;
  • 使用者的參與和互動;以及
  • 採用新科技的園藝保養方案。
各組別評審標準比重如下:
組別 園景設計 園藝保養
(a) 樓齡6年以下 70% 30%
(b) 樓齡6年至21年以下 50% 50%
(c) 樓齡21年或以上 30% 70%
各組別均設「環保效益獎」,評審標準如下(佔分比例相同):
(a) 有效運用材料(實踐「三用原則」:物盡其用、廢物利用、循環再用);
(b) 實踐可持續園藝;以及
(c) 推廣環保意識和綠色生活。

參賽辦法

1. 參賽費用全免。
2. 提名者請先下載參賽手冊提名表格, 並於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或以前(親身遞交或電郵: 下午5時或以前;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按下述地址送達「2024 最佳園林大獎—私人物業」秘書處。若以電郵方式遞交,請按下述電郵地址將表格及文件的數碼檔案或其下載超連結傳送至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綠化運動組轉交秘書處,電郵標題請註明「2024最佳園林大獎—私人物業」及參賽物業名稱。檔案名稱一律須註明參賽物業名稱。待收到秘書處確認電郵後,遞交工作方算完成。
  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1樓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綠化運動組轉交
「2024 最佳園林大獎—私人物業」秘書處
(電郵:gcs@lcsd.gov.hk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參賽項目的文件包括
(a) 填妥的提名表格(儲存格式為PDF);
(b) 一份數碼圖像設計圖(包含最多兩個版面)、一段介紹獲提名項目的錄影片段(不超過3分鐘)、不超過30張高解像度數碼照片、總平面圖、園林布置總平面圖及植物清單等資料;
(c) 由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佔用許可證」副本;以及 
(d) 地盤面積證明(只適用於參加住宅物業組別的項目);或
(e) 總樓面面積證明(只適用於參加非住宅物業組別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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