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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寶根

四十年來,音樂事務處致力推廣音樂,培育了不同年代的音樂家和音樂愛好者。藉此時刻,音樂事務處邀請一眾傑出舊生及音樂總監分享他們在音樂事務處的點滴,見證音樂事務處的成長。

梁寶根(音樂事務處前學員及導師、香港青年交響樂團前團員)

梁寶根在1979年參加音樂事務統籌處的器樂訓練班,在此之前,他已經是學校樂隊的活躍成員。「那時我讀中四,學校找了一些喜愛音樂的同學和一些教樂器的導師,在學校開辦樂器班。我先學巴松管,但中五畢業後,便無法繼續學習。在導師推介下,我到音統處受訓。」之後,梁寶根先後加入音統處不同的地區樂團,其後加入香港青年管樂團。後來他受聘於音統處,既要教授樂器,又要負責管理樂譜。

在音統處工作,為梁寶根打下扎實的音樂基礎。「當時的合奏樂譜,須抄寫成分譜,再分發給團員演奏。抄譜時須動腦筋,有時須看音域是否準確,有時須移調。更重要的是,這些工作必須在很短時間內完成。剛編好的總譜,三日後便會用作排練!寫譜快,讀譜快,也是逼出來的,中西樂器的不同特性,我一下子變得瞭如指掌。」

這對梁寶根日後的工作,無往而不利。他擔任香港警務處音樂總監多年,帶領警察樂隊步操和演奏。他幾乎出席過所有與香港有關的重要場合,並率領樂隊前往海外演出和交流。對梁寶根而言,擔任警察樂隊總監的心境,與其他音樂家的心境分別不大。「誠然,警察樂隊屬紀律部隊的一部分,因應工作需要,模式與正規樂團不同。我們須要嚴格遵守紀律,排練的方式與分部亦有不同,管理模式當然也有分別。不過,在音樂演奏方面,與其他樂隊一樣。我們在選曲方面當然有一定的限制,不能隨喜好挑選儀式上演奏的樂曲。但在適當的時候,我們仍可演奏喜愛的音樂。」他笑說,要成為紀律部隊成員,並非特別困難;梁寶根跟其他警司一樣,投考警察時也曾接受警察學校的嚴格訓練。體能鍛鍊、法律知識、警察通例、槍械運用等,都得通過考核,方可投身警隊。「日曬雨淋,對我們來說是常事;在典禮上我們要精神抖擻,不容半點倦容。幸好我的隊員體能不錯。」當警察樂隊總監,一點也不容易。

訪問當日,梁寶根正與樂隊一起,為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結業禮會操準備。雖然只是排練,但對於樂隊隊員以至畢業學員,以及步操的所有細節,長官都一絲不苟。「在真正的結業禮上,他們會穿着整齊的禮服!」在炎熱的操場上步操,他們可真耐力驚人。

梁寶根認為,音樂對個人發展有莫大裨益。「音樂訓練對小朋友來說是很好的紀律訓練。要做好音樂,就要在練習方面下功夫。練習有功,就會有好音樂;付出努力,就會有成果;演出成功所帶來的滿足感,是其他東西無法取代的。」音統處除了給梁寶根打好根基,還讓他認識到一班音樂同路人。「音樂講求合作和默契。但凡學音樂的人,都應該加入樂團。」當年許多一同參加樂團的朋友,現在都是他的摯友,他很珍惜這些建立多年的友誼。
梁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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