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户外学习活动 - 香港公园温室导赏」


参观活动守则

1.  如遇以下情况,参观活动应予中止、取消或改期:
  (i)  教育局宣布学校停课;
  (ii)  香港天文台发出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iii)  香港天文台发出三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iv)  当空气质素健康指数达「严重」(10+级)水平时;或
  (v)  香港天文台发出雷暴警告。
2.  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
3.  在场地许可情况下,学生可于参观后逗留在参观场地(苗圃除外)继续进行其他活动。
4.  每节参观场地人数不少于20名,亦不得多于35名,并最少由两位教职员陪同。
5.  学校须自行负责安排交通。
6.  教职员不得使用扩音器,以免骚扰公园内的游人及动物。
7.  学生宜携带水壶盛载饮品及保持场地清洁。
8.  学生于参观时不应追逐及喧哗。
9.  在参观活动举行前,学校应参阅学校通告的所有有关规则及教育局最新编印的《户外活动指引》。教职员须向学生介绍参观活动的目的及提醒学生遵守的守则及指引。
10.  如学校因紧急事故取消参观及导赏服务,请尽早通知本署职员。
11.  学生宜穿着长裤和带备太阳帽、雨具、防蚊油/防蚊膏及防晒膏等物品。
12. 学生如感到不适,应停止活动休息及通知老师及在场工作人员或公园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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