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先進運動會 2010/11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簡體版English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最新消息
簡介
比賽項目
網球比賽
乒乓球比賽
太極比賽
游泳比賽
羽毛球比賽
長跑比賽
海外先進運動會
查詢
康樂事務
返回康文署
無障礙網頁守則
*
先進運動會 2010/11

比賽項目

 

羽毛球比賽

賽事詳情組別及名額裁判 報名辦法

組別及名額

組別
年齡
名額
單打

男子甲組

60歲或以上

16人

男子乙組

55 – 59歲

16人

男子丙組

50 – 54歲

48人

男子丁組

45 – 49歲

48人

男子戊組

40 – 44歲

64人

男子己組

35 – 39歲

64人

女子甲組

55歲或以上

16人

女子乙組

50 – 54歲

16人

女子丙組

45 – 49歲

16人

女子丁組

40 – 44歲

32人

女子戊組

35 – 39歲

32人

雙打

男子甲組

55歲或以上

16隊

男子乙組

50歲或以上

16隊

男子丙組

45歲或以上

32隊

男子丁組

40歲或以上

32隊

男子戊組

35歲或以上

32隊

女子甲組

50歲或以上

16隊

女子乙組

40歲或以上

16隊

女子丙組

35歲或以上

16隊

男女混合甲組

50歲或以上

16隊

男女混合乙組

40歲或以上

16隊

男女混合丙組

35歲或以上

16隊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請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並考慮是否適宜參加此賽事。如有疑問,請徵詢醫生的意見。

2.

每名參賽者最多只可參加兩項賽事,單打和雙打賽事各一項。每項賽事只限遞交一份報名表格。如參賽者重複遞交報名表格或其報名表格所載資料不詳,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參加雙打賽事的參賽者所報組別必須為隊中最年輕隊員所屬的組別

4.

如有任何組別少於兩人/兩隊報名,康文署有權將該組別與較年輕的一個組別合併或取消該組別的所有賽事。

5.

若比賽當日只有一名參賽者/一隊參賽隊伍出席,該名參賽者/該支參賽隊伍到場地報到後仍可獲得獎項。


 

2010|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