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年报2003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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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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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艺术

年内,本署成功夺得二零零六年国际演艺协会国际会议的主办权,充分凸显香港日益鲜明的国际文化中心形象。预计届时会有超过 300 名海外代表来港出席会议,互相交流经验,为未来合作建立网络关系。

为推动本地表演艺术的发展,并提高市民对欣赏艺术的兴趣,本署继续致力提供优质文化设施和筹办各类型的文化活动。年内,本署举办了丰富而多元化的节目,汇聚海外和本地知名艺术精英参与演出,让市民有更多机会接触艺术。此外,粤港澳艺文合作会议成立了粤剧工作小组,以加强大珠三角地区内各城市的合作,共同推广粤剧艺术和推介粤剧这项文化遗产。香港于十一月底首次举办「粤剧日」。

首届「粤剧日」于香港文化中心揭开序幕。
首届「粤剧日」于香港文化中心揭开序幕。

本署的「节目伙伴计划」已扩展至四个演艺场地,并再推出「文化艺术义工计划」,以加强与艺术团体和社区之间的伙伴关系。


香港文化中心

一向被誉为香港演艺殿堂的香港文化中心,既是香港管弦乐团的驻团之所,也是香港芭蕾舞团和香港小交响乐团定期排练的场地。

香港文化中心是香港芭蕾舞团定期排练的场地。
香港文化中心是香港芭蕾舞团定期排练的场地。

文化中心的多功能设施,对艺术爱好者来说绝不陌生,其中包括设有 2,019 个座位的音乐厅、设有 1,734 个座位的大剧院,以及深受观众欢迎、可容纳 496 名观众的剧场。文化中心是各大型艺术节如「香港艺术节」、「香港国际电影节」、「国际综艺合家欢」和「中国传奇」艺术节的主要演出场地。此外,文化中心也是国际知名的艺术家和本地专业艺团经常演出的场地。年内的重点节目计有史图加歌剧院、法国国家乐团、汉堡芭蕾舞团、圣彼德堡爱乐乐团、郎朗、李云迪、珍妮花.赖慕雅的演出。全年共有超过 600 个节目在文化中心上演。

除了室内表演节目外,文化中心于农历新年期间还在露天广场举行了一个为期七天的「中电全城动感耀灯辉 2003 」灯光汇演节目。这个灯光汇演是在文化中心面向维港外墙利用智能灯光系统和激光图像,加上动听的配乐和影像投射,营造独特的灯光效果,令观众耳目一新。每场灯光汇演历时 14 分钟,共吸引逾 13 万人次观赏。

「中电全城动感耀灯辉 2003 」令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的上空充满动感色彩,绚丽夺目。
「中电全城动感耀灯辉 2003 」令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的上空充满动感色彩,绚丽夺目。

露天广场亦是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理想场地,活动包括「 2003 香港国际博物馆日」、中秋彩灯会、「香港活力鼓令 24 式擂台赛」、「粤剧日」和每周举行一次的艺墟。

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举行的中秋彩灯会展出五光十色的花灯。
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举行的中秋彩灯会展出五光十色的花灯。

为鼓励更多市民参与艺术活动,文化中心举办不少免费的工作坊和教育活动。到访者除可参与这些活动外,亦可参加由中心附属设施租用人举办的各类与艺术有关的兴趣班。

文化中心的管理人员不时与观众和租用人会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以履行部门不断致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从年内搜集的意见所得,观众对文化中心的场地环境、生情况,以至带位、售票和解答查询等前线服务,均感到十分满意。


香港大会堂

香港大会堂于一九六二年三月启用,是第一间为提升本港市民生活质素而建的多用途文化中心,迄今已有超过一万个本港和海外优秀艺术团体在这里献艺。大会堂一直在世界艺坛上担当重要的联系枢纽,为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作出贡献。

大会堂设有 1,448 个座位的音乐厅、 463 个座位的剧院、 111 个座位的演奏厅、 590 平方米的展览厅和 260 平方米的展览馆。音乐厅适合举行各类型音乐会,以及舞蹈、戏剧、中国戏曲等其他艺术表演活动,而剧院则是举办中型的制作节目和播放电影的理想场地。年内上演的精彩节目,包括著名的马塞.马素默剧演出、大.罗素结他演奏会、徐惟聆小提琴演奏会、查理.莱特爵士乐音乐会、北京京剧院京剧表演和「 2003 年华人作曲家音乐节」。年内,大会堂共举办 675 场节目,吸引观众达 335,982 人次。

大会堂继去年为配合 40 周年纪念在低座和纪念花园进行大规模翻新工程后,年内续在高座进行维修升降机和外墙翻新工程。经翻新后,高座的外貌焕然一新。


社区演艺场地

香港有各式各样的演艺设施,供社区举办文化活动。大型的演艺场地有沙田大会堂、荃湾大会堂、屯门大会堂、葵青剧院、元朗剧院和高山剧场。小型的场地则有西湾河文娱中心、上环文娱中心、牛池湾文娱中心、大埔文娱中心及北区大会堂。

为了在地区层面推广和推动艺术发展,本署为地区艺术团体提供场地赞助,让地区艺术团体免费使用社区演艺场地,为区内居民举办文化活动。年内,本署共赞助 100 个社区艺术团体举办 685 项活动,参加者达 111,107 人次。不少独立团体也经常租用社区演艺场地的附属设施,举办各类与艺术有关的活动。


节目伙伴计划

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在北区大会堂和元朗剧院推行的「节目伙伴计划」是本署的一项新措施,旨在让私营机构参与艺术节目的编排。在此项计划下,艺术团体可向本署提交建议书,以便在指定期间内使用本署辖下的演艺设施。「节目伙伴计划」让场地管理人员与本地艺术团体建立伙伴关系,从而举办一些既有助加强各文娱中心的形象而又受欢迎的表演艺术活动。此外,有关艺术团体也可为区内居民特别设计合适的艺术教育活动。

由于试验计划成效理想,「节目伙伴计划」已于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扩展至上环文娱中心和牛池湾文娱中心,而选定的节目伙伴分别为春天实验剧团和湾仔剧团。在上环文娱中心推行的计划中,春天实验剧团举办了五出戏剧制作(合共演出 27 场)、公开讲座、视觉艺术工作坊和艺术品展览;计划自四月推行以来,上环文娱中心共举办 33 项活动,吸引约 9,000 人参加。至于湾仔剧团举办的活动内容,则包括话剧、舞蹈和音乐表演、工作坊和艺术训练班等;截至年底,剧团共举办 31 场演出和 15 个工作坊/训练班,参加人数超过 4,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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