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游泳人士手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一般安全指引] [公眾泳灘安全指引] [避免鯊魚襲擊的安全指引] [衛生指引] | ||
| 出現發燒或患紅眼症、腸胃炎、手足口病、有外露的切割傷口或其他損傷、傳染性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患者,不得進入泳池範圍,及儘快找醫生診治。 | ||
| 高齡游泳人士應定期檢查身體。 | ||
| 如在游泳後皮膚痕癢、雙眼不適、咳嗽、呼吸困難或其他身體不適,應立即去看醫生。 | ||
| 日光浴人士宜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以免皮膚和眼睛受紫外線損害: | ||
| 戴上太陽帽。 | ||
| 在泳衣上加穿清潔的白底T恤。 | ||
| 配戴能吸收紫外線的太陽眼鏡。 | ||
| 避免長時間受陽光照射。 | ||
| 重複塗抹防曬系數15或以上的太陽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