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音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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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香港青年音乐营

 

「香港青年音乐营」是音乐事务处每年一度的大型暑期活动。今年将提供弦乐及中乐合奏训练,并由知名音乐家及音乐事务处导师悉心指导,欢迎本地年青乐手参加,并在完成训练后于8月1日在香港大会堂作公开演出。

贊助:

音乐营 (非住宿训练)

 

乐团 日期 训练地点
弦乐团 7月24日至31日(下午) 音乐事务处旺角区音乐中心
中乐团
(乐团不设管乐声部)
7月24日至31日(下午) 音乐事务处观塘区音乐中心
少年扬琴团 7月26日至31日(上午) 音乐事务处荃湾区音乐中心
青年扬琴团 7月26日至31日(下午) 音乐事务处荃湾区音乐中心

 

报名截止日期 5月14日

 

公开音乐会

营友须于完成训练后参与8月1日(星期日)晚上7时30分在香港大会堂音乐厅举行的公开音乐会。
(音乐会门票于7月11日起在城市售票网发售)

 

查询

电话:3842 7773 / 2596 0898 / 3842 7775
电邮:tcamp@lcsd.gov.hk

报名截止日期 5月14日

 

报名办法

  • 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递交报名时,必须于报名系统内提供试音影片的YouTube连结*,或另行于截止报名前把试音影片连同填妥的试音影片资料表格邮寄至本处。完成报名后,电脑系统随即发出确认电邮及申请编号。申请人必须保留申请编号作查阅申请结果之用。

  • 邮寄报名
    地址
    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
    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5楼
    音乐事务处活动及推广组
    [ 于信封面注明「2021香港青年音乐营」]

    递交文件及试音影片﹕
    1) 填妥的申请表格
    2) 填妥的试音影片资料表格
    3) 试音影片电脑光碟/USB记忆体 *
    4) 乐器最高考获级别的成绩单副本
    5) 三个贴上足够邮资并有回邮地址的信封

    投寄前请确保邮件上已贴上足够邮资。本处不会接收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而此等邮件将交由香港邮政处理。

    申请人如于5月18日仍未收到本处发出的申请编号,请务必于当日下午5时30分前致电本处查询,以确定成功递交申请。

* 请参阅「提交试音影片注意事项」。

 

甄选安排及结果公布

  • 因应疫情,今年音乐营不会安排试音,申请人须提交个人演奏影片作甄选之用。
  • 未能按时提交演奏影片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 本处会于6月24日或之前通知所有申请人甄选结果。
  •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会获准以同一乐器参加两个乐团。

 

注意事项

  • 就营友参与音乐事务处的活动,音乐事务处有权为营友的训练及表演进行拍摄及录音,以用于存档、参考及宣传本处有关的活动。
  • 音乐事务处保留更改活动安排及客席音乐家的权利。
  • 营友必须自行安排营期间每日往返音乐事务处音乐中心的交通。
  • 由于疫情下可能出现不能预知的情况,音乐事务处保留适时取消音乐营及公开音乐会的权利,届时会另行公布相关详情及退款安排。

 

乐团 参加资格 试音影片要求 训练地点 费用/ 训练时数
7月24日至30日(每日下午1:00至5:30)及 7月31日(下午1:00至4:00)
弦乐团 年龄:12-25
  • 能演奏下列其中一种乐器及具备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小提琴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7 级或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A-2 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
    中提琴 / 大提琴 / 低音大提琴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6 级或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A-1 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
一首自选乐曲/ 乐段
(不多于5分钟)

指定乐曲选段(不多于3分钟)
音乐事务处
旺角区音乐中心
每人HK$850/
34.5小时
7月24日至30日(每日下午1:00至5:00)及 7月31日(下午1:00至4:00)
中乐团 年龄:12-25
  • 能演奏下列其中一种乐器及具备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中乐团拉弦 / 弹拨 / 敲击乐器
    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I-3 级或其他考级机构5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或学习该乐器达5年或以上。
    大提琴 / 低音大提琴
    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I-2 级或其他考级机构4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或学习该乐器达4年或以上。

    (乐团不设管乐声部)
一首自选乐曲/乐段
(不多于10分钟)
音乐事务处
观塘区音乐中心
每人HK$750/
31小时
7月26日至31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2:30)
少年扬琴团 年龄:8-14
  • 能演奏扬琴及具备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E-2 级或其他考级机构2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或学习扬琴达2年或以上。
一首自选乐曲/乐段
(不多于5分钟)
音乐事务处
荃湾区音乐中心
每人HK$450/
18小时
7月26日至31日(每日下午2:30至下午5:30)
青年扬琴团 年龄:12-25
  • 能演奏扬琴及具备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音乐事务处内部评核试 I-3 级或其他考级机构5级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资历,或学习扬琴达5年或以上。
一首自选乐曲/ 乐段
(不多于10分钟)
音乐事务处
荃湾区音乐中心
每人HK$450/
18小时

 

备注:

(1) 年龄以2021年7月24日计算。
(2) 自选乐曲/乐段必须合符报考乐团的程度。
(3) 弦乐团指定乐曲选段的乐谱可于资料下载区下载。
(4) 详细的训练安排请见营友须知
(5) 有经济困难的本地营友,可申请营费减免
(6) 如音乐营受疫情影响而取消或中途终止,本处会退还相关部份的费用。除此情况外,已缴费用概不发还,亦不可转让他人或转作其他活动/课程之用。
1. 申请人必须按以下次序录制影片:
a. 先朗读﹕

i. 申请人的全名

ii. 报考乐团的名称

iii. 作曲家姓名

iv. 乐曲名称

b. 把附有申请人相片及姓名的学生证/学生手册/身份证明文件展示于镜头前不少于两秒;
c. 把填妥的「试音影片资料表格」展示于镜头前不少于两秒;
d. 进行演奏(弦乐团的申请人必须按乐团要求顺序演奏曲目)。
2. 影片必须按以下规格制作:
a. 解像度为 720p (1280x720) 或以上;
b. 一镜到底的拍摄原片,拍摄途中不可暂停摄影机;
c. 若演奏多于一首乐曲,亦必须录制于同一段影片中;
d. 重新调音或乐曲之间的停顿(如有)必须摄录在影片中;
e. 现场收音,不可配音;
f. 确保影片声画同步和流畅,以及音质清晰;
g. 在室内宁静的环境下拍摄,并确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
h. 整段影片必须清楚显示申请人的正面样貌、双手及整件乐器;
i. 拍摄时应保持拍摄镜头稳定及定镜拍摄,不应移动或伸缩镜头;
j. 如需要伴奏,伴奏者必须出现在影片中;
k. 只准申请人和伴奏者(如有)出现在影片中;
l.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别效果,例如滤镜、过渡、调色、调光或字幕等,亦不得进行混音、 剪接或后期制作。
3. 本处建议申请人在家中或于安全情况下除下口罩录影,惟请申请人/家长自行评估健康风险,并参考政府当时发出的健康衞生指引。

4. 按照以下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标题/档案名称﹕
2021香港青年音乐营试音-<<报考乐团的名称>> - <<乐器>>-<<申请人全名>>。

5. 若申请人于网上报名系统内递交申请,请先把影片上载至 YouTube,并注意以下事项﹕
a. 把影片设定为「不公开」(切勿设定为「私人」,否则本处无法评审);
b. 把YouTube连结^ 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内,并确保有关连结于7月1日前仍然有效;
c. 若申请人报考多于一团,而当中涉及不同乐器,请为每件乐器的试音影片建立独立的YouTube连结。每个连结只供一件乐器试音之用。
^ 除YouTube连结外,恕不接受其他网站(例如Google云端硬碟)的连结。如申请人未能于网上报名系统内提供YouTube连结,必须另行于截止报名日期前把试音影片连同填妥的附件「试音影片资料表格」邮寄至本处(地址﹕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5楼音乐事务处活动及推广组),详情请参阅第6点内容。
6. 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或试音影片,请把影片储存在电脑光碟或USB记忆体,并注意以下事项﹕
a. 影片档案必须可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或 Quick Time 播放(影片档案格式﹕MOV、MPEG4 或 M4V);
b. 电脑光碟/USB记忆体上必须写上申请人姓名及所演奏的乐器名称;
c. 申请人须于8月2日至31日期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30至下午12:45 及 下午1:45至6:00)到本处香港区音乐中心取回已递交的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否则将被视作放弃论,电脑光碟/USB记忆体会被销毁。
d. 若申请人报考多于一团,而当中涉及不同乐器,请把个别乐器的试音影片烧录在不同的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内。每只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只供一件乐器试音之用。
7. 没有按时提交试音影片的申请将不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