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音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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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试音影片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按以下次序录制影片:
a. 先朗读﹕

i. 申请人的全名

ii. 报考乐团的名称

iii. 作曲家姓名

iv. 乐曲名称

b. 把附有申请人相片及姓名的学生证/学生手册/身份证明文件展示于镜头前不少于两秒;
c. 把填妥的「试音影片资料表格 」展示于镜头前不少于两秒;
d. 进行演奏(弦乐团的申请人必须按乐团要求顺序演奏曲目)。
2. 影片必须按以下规格制作:
a. 解像度为 720p (1280x720) 或以上;
b. 一镜到底的拍摄原片,拍摄途中不可暂停摄影机;
c. 若演奏多于一首乐曲,亦必须录制于同一段影片中;
d. 重新调音或乐曲之间的停顿(如有)必须摄录在影片中;
e. 现场收音,不可配音;
f. 确保影片声画同步和流畅,以及音质清晰;
g. 在室内宁静的环境下拍摄,并确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
h. 整段影片必须清楚显示申请人的正面样貌、双手及整件乐器;
i. 拍摄时应保持拍摄镜头稳定及定镜拍摄,不应移动或伸缩镜头;
j. 如需要伴奏,伴奏者必须出现在影片中;
k. 只准申请人和伴奏者(如有)出现在影片中;
l.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别效果,例如滤镜、过渡、调色、调光或字幕等,亦不得进行混音、 剪接或后期制作。
3. 本处建议申请人在家中或于安全情况下除下口罩录影,惟请申请人/家长自行评估健康风险,并参考政府当时发出的健康衞生指引。

4. 按照以下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标题/档案名称﹕
2021香港青年音乐营试音-<<报考乐团的名称>> - <<乐器>>-<<申请人全名>>。

5. 若申请人于网上报名系统内递交申请,请先把影片上载至 YouTube,并注意以下事项﹕
a. 把影片设定为「不公开」(切勿设定为「私人」,否则本处无法评审);
b. 把YouTube连结^ 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内,并确保有关连结于7月1日前仍然有效;
c. 若申请人报考多于一团,而当中涉及不同乐器,请为每件乐器的试音影片建立独立的YouTube连结。每个连结只供一件乐器试音之用。
^ 除YouTube连结外,恕不接受其他网站(例如Google云端硬碟)的连结。如申请人未能于网上报名系统内提供YouTube连结,必须另行于截止报名日期前把试音影片连同填妥的附件「试音影片资料表格」邮寄至本处(地址﹕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5楼音乐事务处活动及推广组),详情请参阅第6点内容。
6. 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或试音影片,请把影片储存在电脑光碟或USB记忆体,并注意以下事项﹕
a. 影片档案必须可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或 Quick Time 播放(影片档案格式﹕MOV、MPEG4 或 M4V);
b. 电脑光碟/USB记忆体上必须写上申请人姓名及所演奏的乐器名称;
c. 申请人须于8月2日至31日期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30至下午12:45 及 下午1:45至6:00)到本处香港区音乐中心 取回已递交的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否则将被视作放弃论,电脑光碟/USB记忆体会被销毁。
d. 若申请人报考多于一团,而当中涉及不同乐器,请把个别乐器的试音影片烧录在不同的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内。每只电脑光碟/USB记忆体只供一件乐器试音之用。
7. 没有按时提交试音影片的申请将不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