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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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的前身为音乐事务统筹处,1977年10月由政府成立,宗旨是通过器乐训练、乐团训练和各类音乐活动,提高市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音乐的认识和欣赏能力,从而拓展新一代的音乐会观众。自2000年1月开始,音乐事务处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

音乐事务处现时推行三大训练项目:器乐训练计划、乐团及合唱团训练、外展音乐短期课程,每年受训人数超过8000名。此外,该处亦举办国际青年音乐交流活动、香港青年音乐营、青年音乐汇演及多元化的音乐推广节目,对象遍及学校及社区各个层面,每年参与人次约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