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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事务

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

为提升香港的体育水平及促进体育交流和合作,香港与内地至今签署了下列五份协议书/备忘录:

  •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香港特区民政事务局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

  • 上海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

  • 琼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及

  • 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年内,当局与内地不同城市根据上述协议书和备忘录进行了多项交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