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命名可以是具有長期文化歷史意義或地理意義,並值得透過命名天體來紀念的地方或事物。
2. 可以與天空或天文的主題有關;或以某種方式與系外行星系統所在的星座有關,或與系外行星和和其母恆星的特性有關。
3. 應提議兩個名稱,一個為系外行星,另一個為其母行星。
4. 鼓勵採用最少一位隊伍成員所屬的土著語言(如有)來命名。
5. 以一至兩句句子陳述該提議的主題,該主題應有足夠廣泛性以便當將來於該系統發現新天體時可按照同一主題命名。
6. 所有提案名稱須附有一段不多於3分鐘的視頻介紹和不多於300字的英文引述(即命名理由)。
7. 提名必須使用拉丁字母,例如漢語拼音或者英文,首字母必須大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