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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高雪瑤

四十年來,音樂事務處致力推廣音樂,培育了不同年代的音樂家和音樂愛好者。藉此時刻,音樂事務處邀請一眾傑出舊生及音樂總監分享他們在音樂事務處的點滴,見證音樂事務處的成長。

何高雪瑤,JP (前音樂事務統籌處音樂總監)

何高雪瑤於1984年出任音樂事務統籌處音樂總監。「為這麼多學生提供學習樂器的機會,當時我覺得政府在這方面做得相當好。除了運動、上課外,那時候學生沒有太多活動和嗜好,音樂因而成為他們良好的興趣。」何高雪瑤憶述當年器樂訓練計劃設有五千人數上限,但剛推出時,學習樂器的風氣尚未形成。「我們須在推廣方面下很多功夫。經過幾年時間,學員人數才開始接近五千人的目標。」當年其中一項重要的配合政策,就是樂器租借計劃。「樂器其實甚為昂貴,對於父母而言,購買樂器不單是負擔問題,而是他們根本無從判斷小朋友的興趣能否持續,因而很難決定應否投資購買樂器。為此,我們推出了樂器租借計劃,學員每月只須付出低廉的租用費,課程完結時,樂器便會歸他們所有。不過,如果學員中途退出,便須退還樂器。」

八十年代青少年享有的社會資源並不如現在豐富,所以音統處舉辦的活動格外難能可貴。「每年音樂營的團友,很多都是第一次參加,首次離開家人入住營舍,對他們來說十分刺激。當時我也在營裏觀看他們排練,與他們一起活動。」音樂營既有音樂訓練,也有康樂活動,對小朋友來說相當吸引。她說︰「他們可以打球,可以踏滾軸溜冰。若玩得忘形而忘記排練時間,就會讓其他學員等候,所以我們在音樂營很強調紀律,希望小朋友能在遊戲中學習節制。這兩星期的訓練是相當好的學習機會。」令她難忘的是,營內濃厚的音樂氛圍。營內每個角落都充滿樂聲。「小朋友吃完飯後,紛紛把握時間練習,營地各處都響起悠揚的音樂,他們在家中倒不會有這種機會。看見他們如此投入練習,我覺得相當高興。」

到香港以外地方作音樂交流,對很多青少年而言更是新鮮。「他們不僅是第一次坐飛機參與樂團外遊,更肩負起訪問任務,將音樂帶到其他地方的舞台,交流心得。這份使命令青少年份外有滿足感。」何高雪瑤憶述,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聲明》)簽署後不久,她帶領音統處樂團往北京和上海演出。隨團學員是《聲明》簽署後首批前往內地作音樂交流的香港學生,意義特別重大。

何高雪瑤說,那時候學生面對很大壓力,經常要克服人生的不同難關。「當年升班壓力很大,功課很多。同學放學後來到音樂中心學習,隨後便立即做功課。很多時候,我看見他們一起討論功課,互相幫助,有時連導師也會出手襄助。情況就像一個大家庭,所有成員合力解決困難。」她認為音樂是紓緩壓力的良藥︰「音樂對任何人的生活都十分重要。現代人經常覺得徬徨無助,音樂有助紓緩我們的情緒。」

何高雪瑤認為,音樂事務處的優勢是團隊精神。「我們不教鋼琴;我們不想教授出獨立的音樂家。我們教的是,一群人一同玩音樂。在音樂事務處學習樂器,你很快會知道,學好自己的樂器後,便可以和朋友一起玩音樂。合作帶來的喜悅,是這裡最強的優勢。」
何高雪瑤,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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