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設施 |
使用人數上限 |
練習室 CP1 |
8 |
練習室 CP2 |
8 |
練習室 CP4 |
8 |
練習室 CP5 |
10 |
練習室 GP1 |
20 |
練習室 GP2 |
30 |
會議室 AC1 |
50 |
會議室 AC2 |
60 |
排演室 CR1 |
75 |
排演室 CR2 |
100 |
排演室 GR1 |
75 |
排演室 GR2 |
100 |
排演室 GR3 |
100 |
展覽場地 |
使用人數上限 @ |
展覽館 |
100 |
大堂展覽場地 E1 |
20 |
大堂展覽場地 E2 |
30 |
大堂展覽場地 E3 |
35 |
@ 租用人如欲為展覽舉辦典禮,須事先獲得場地管理人員批准。
場地使用者須知
- 除獲豁免人士外,使用者須在進入場館前利用手機掃瞄「安心出行」二維碼;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惟此類人士必須於登記表格上填寫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和到訪日期及時間,並須按場地職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使用者亦須符合「疫苗通行證」 指示下適用於公眾娛樂場所的規定。
- 須自備口罩,身處場地期間全程佩戴。進入場地時必須接受體溫檢測。
- 如有發燒、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或忽然失去味覺或嗅覺,應避免使用場地設施,即時求診。
- 進場人士需保持手部衞生(即用梘液及清水洗手。如雙手沒有明顯污垢時,可用含70-80%酒精搓手液潔淨雙手)。
- 於租用設施及公用地方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 應避免共用物品。
- 租用設施內禁止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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