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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构运动会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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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组别

各比赛项目分三个组别进行比赛,详情如下:
甲组:在香港雇用300名或以上员工的机构
乙组:在香港雇用300名以下员工的机构
丙组:政府部门 (雇员人数不限)


奖项

1. 各项比赛在每个组别的单项赛事均设冠、亚、季及殿军奖。
2.

此外,各组别亦设团体总冠军奖,每个比赛项目的首四间得胜机构可获取定额积分,在各项比赛中累积最高分数的机构可于所属组别获颁发 “工商机构运动会2010”团体总冠军奖杯 (详情请参阅团体总冠军计算方法)。



报名费用

每间机构每项队际比赛报名费为*500元
队际比赛项目包括:篮球、七人小型足球、十一人足球、排球

每间机构每项个人比赛报名费为*300元
个人比赛项目包括:田径、羽毛球、长跑、室内赛艇、桌球、游泳、乒乓球、网球、保龄球

(*费用已包括同一赛项中各单项赛事和分组赛事的报名费)


参赛资格

1. 欢迎有兴趣的工商机构(如有需要,大会有权要求报名机构提供有关证明,如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和政府部门以总公司/政府部门的名义参加。
2. 参赛者必须任职于该机构,年满15岁并已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并在比赛进行期间,仍然受雇于该机构。
3. 参赛者只能代表一间机构,如转换代表机构,参赛者必须已离开前任职机构,并已在新代表的机构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并在该项比赛首场赛事进行时,仍然受雇于该机构。
 
 
2010 | 重要告示 | 私稳政策 修订日期: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