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年報2003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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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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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管理及交代轄下一切開支,並確保部門以有效快捷而又符合經濟效益的方式,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撥款來源

本署的工作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付。在二零零三至零四財政年度,本署從總目 95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項下獲得撥款共 52.86 億元,用以支付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和公共圖書館等範疇的營運及非經常開支。

本署的工作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付。
本署的工作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付。

本署也負責管理從總目 176 ── 資助金:雜項項下撥付予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及各非政府機構營舍的資助金,金額為 3,200 萬元。

本署的主要系統及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若超逾 200 萬元和電腦化計劃,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這些主要項目包括圖書館電腦系統( 1.23 億元)及數碼圖書館系統( 1.44 億元)。

本署籌劃進行的基本工程計劃,也是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進行,而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財政預算的監察

本署維持一套財政預算管制系統,以確保妥善監察部門的開支不會超逾核准預算,並且通過三層架構,讓署內超過 150 名財政管制人員可實施財務管理及預算管制。雖然不同級別的主管均獲授權力調配資源,但他們亦有責任實施預算管制,並對轄下每項開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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