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守則

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位於三棟屋博物館)內的展品,並讓參觀人士有一個舒適的環境,請留意以下參觀須知:

  • 本中心內請勿使用閃光燈/照明器具或腳架拍照或錄影。
  • 請勿塗污或損毀博物館內的展品、裝置、牆壁及設施。
  • 本中心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客家圍村,建築物內的樓層或地面高度不一(如拱門、閣樓、台階、門檻等位置),麻石地面或會因天氣潮濕或下雨而較為濕滑,請勿奔跑或嬉戲,以免發生意外。
  • 在中心內,請勿吸煙或飲食,以保持地方整潔。
  • 參觀期間請保持安靜,請勿喧嘩。
  • 入場人士必須遵守《博物館規例》(第132章第105I條)及本中心任何因應需要而另訂的其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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