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特區政府) 按照《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所訂定的框架,一直以不同方式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遺) 的保護工作,包括確認、立檔、研究、保存、推廣及傳承。非遺諮詢委員會於2008年成立,由本地學者、專家和社區人士組成,就非遺普查、保護非遺的措施等方面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非遺諮詢委員會下設有兩個委員會,分別是非遺資助計劃委員會非遺項目委員會

 

 

職權範圍

非遺諮詢委員會

  1. 就香港非遺清單及代表作名錄的編製及更新提供意見;
  2. 就推薦香港非遺項目列入國家級非遺,以至向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遺,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3. 就非遺的保護措施提供意見,包括研究、宣傳、弘揚、傳承和振興等各方面;
  4. 就推行非遺資助計劃以推動社區參與保護非遺,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及
  5. 就特區政府提出其他有關非遺的事宜給予意見。

非遺資助計劃委員會

  1. 就推展非遺資助計劃的相關事宜提供意見;
  2. 評審非遺資助計劃的申請及其財政預算;
  3. 就非遺資助計劃的申請指引及撥款準則提供意見;
  4. 監察獲資助項目的運作;及
  5. 評估獲資助項目的成效。

非遺項目委員會

  1. 就香港非遺清單及代表作名錄的檢視和更新提供意見;
  2. 就推薦香港非遺項目列入國家級名錄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名錄提供意見;及
  3. 就香港非遺清單及代表作名錄的研究和出版計劃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