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法
本館將按先到先得方法處理有關申請。合資格團體須在參觀前最少兩星期至三個月提交申請(由該月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接受報名)。例如2016年8月1日起便可申請2016年11月份的參觀。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 先致電2724 9080預約,並於預約後一星期內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郵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導賞服務」)或傳真 (2724 9090) 至香港歷史博物館。如申請人未能如期遞交申請表,電話預約即自動取消,少於兩星期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為方便博物館同事處理您的申請,請於致電時提供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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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電話預約後一星期內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傳真(2724 9090)至博物館。傳真前請核實以下資料:
1. | 填寫的參觀日期及時間是否與電話預約的資料相符? |
2. | 表格是否已由校長/團體負責人簽署? |
3. | 有否蓋上校印/團體印鑑? |
4. | 有否填妥所需服務的詳情?(表格乙部及丙部) |
5. | 有否提供參觀當日的時間表?(表格丁部) |
6. | 有否附上已簽署的證明文件副本,證明所屬機構是非牟利或慈善團體? |
參觀申請獲接納後,本館最遲於參觀前一星期覆函作實,活動負責人請於參觀當日攜同由博物館發出的「團體導賞及館內錄像觀賞服務申請確認信」,準時到達本館。
下載團體導賞及館內錄像觀賞服務申請表 (PDF 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