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資料觀賞服務
- 中心設有不同大小的觀賞間,職員將按照申請觀賞服務的人數來分配。
- 中心以先到先得形式提供預約服務予觀賞間使用者,使用者最早可於七天前,親臨或致電預約使用觀賞間一次。(例如:使用者可於星期一預約於下週星期一或之前日子使用觀賞間一次。)預約人士可於預約使用觀賞間當日或以後,再行預約。
- 日證申請人預約服務只適用於星期一、三、四及五(公眾假期除外)。
- 中心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施派籌制度,非預約人士可在中心開放前10分鐘於資料館地下大堂開始輪候,中心職員將按籌號提供服務。
- 預約人士須提供姓名、觀賞證號碼╱身份證明文件首四位字元及聯絡電話作核實身份及聯絡之用。
- 年證持有人於使用觀賞間當日須出示觀賞證及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其他預約人士須提供預約者姓名及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辦理申請手續。
- 預約人士可選擇於全日或指定時間內使用觀賞間,每次最多可觀賞三項視聽資料。
- 預約人士須於預約時間開始起15分鐘內抵達,否則預約將會作廢。
- 視聽資料觀賞服務使用者只可攜帶鉛筆及紙張進入觀賞間,其他隨身物件,如:手袋、公事包、背囊、手提電話、任何攝影及錄音器材、飲品及食品等,必須存放於中心的貯物櫃內。
- 使用者於觀賞期間如需離座超過六十分鐘,請先通知中心職員,資料館保留安排其他輪候人士使用該觀賞間之權利。
- 中心職員需時約30分鐘處理即日申請的視聽資料觀賞服務及從倉庫中提取視聽資料。
- 使用者不得於觀賞間觀賞非本館藏品。
- 請尊重版權,未經許可,切勿在中心內攝影、錄音或使用任何複製器材,否則本館保留拒絕提供視聽資料觀賞服務之權利。
- 觀賞證一經發出,概不退換或退款。
- 若有特殊原因或其他實際需要,資料館有權延長或更改年證之有效期限。
- 視聽觀賞證屬資料館財物,不可轉讓或借用。凡更改地址、聯絡電話或遺失觀賞證,請立即通知中心職員。
申請辦法及收費
- 申請者須將填妥的申請表,以電郵(hkfarc@lcsd.gov.hk)、郵寄(香港西灣河鯉景道50號)、傳真((852) 2119 9136)方式或親身交回資源中心。
[下載視聽資料觀賞證申請表](PDF格式) - 個人申請者須於辦理日證╱年證當天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並以現金繳付申請費用。
- 年證申請者可由攜同授權書的人士代辦申請,授權書的內容必須包括申請人及代辦人的姓名全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雙方簽署。代辦人須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團體申請者須為香港註冊的學校、組織或機構。申請表須由團體負責人或代表填妥、簽署及蓋上團體印鑑。團體負責人或代表須於遞交申請表時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團體的登記文件及團體印鑑。
- 每張團體年證於同一時間內只限一位成員使用。團體年證使用人須於觀賞當天同時出示團體年證及本人在該團體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職員證或學生證等)。
- 年證由申請當天起計一年內有效;年證持有人如欲提早續證,可於續證當天將填妥的申請表及申請費用交回資源中心,申請人須出示舊證及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新證由舊證失效日起計一年內有效。
視聽資料觀賞服務 | 全費(港幣) | 優惠(港幣) |
日證 | 55元 | 28元* |
年證 | 334元 | 167元* |
團體年證 | 334元 | 不適用 |
補領年證 | 28元 | 14元* |
視聽觀賞室 (只接受香港註冊小學、中學、特殊學校、專上學院及大學預約) | 每位11元(最少10位) | 每位11元(最少10位) |
* 適用於全日制學生、60歲或以上高齡人士及殘疾人士。全日制學生須出示有效學生證或學校證明文件,如學生證沒有註明為全日制或列明有效日期,中心職員有權要求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不適用),以證明其學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