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用

电影院

Cinema
项目 标准场租 (港币) 特惠场租 (港币)
(1) 每场活动不逾3小时的基本场租(包括空调、放映、音响设备及基本带位员服务) 1,740元* 610元*
(2) 活动超过3小时后,超时每半小时的收费,不足半小时亦作半小时计算 345元 120元


只适用于符合申请资格的非牟利团体

* 每场活动的基本场租,租用人实际应缴场租为基本场租,或每场活动门票总收入的 10%,以较高者为准。

为方便计算,每场活动派出赠券的数目若不超过 6 张,不会计入门票总收入。超额派发的赠券则视作售出的门票,按核准的价目表中最高票价计算。

[电影院介绍]

展览厅

Exhibition Hall
项目 标准场租 (港币) 特惠场租 (港币)
(1) 每日的基本场租(上午10时至晚上8时,包括空调及天花射灯) 5,790元** 2,030元
(2) 连续租用7天的基本场租# 28,400元** 9,940元
(3) 续租3小时进行装置或拆卸的收费(晚上8 时至 11 时) 2,320元 不适用


只适用于符合申请资格的非牟利团体

** 申请展览厅的基本场租,租用人如在展览中销售展品,实际应缴的每日场租为基本场租的两倍。租用人如符合资格享用为非牟利团体提供的特惠场租,可获豁免「根据门票销量计算的收费」。

# 香港电影资料馆逢期二休馆

[展览厅介绍]

查询:(852) 2119 7381

传真:(852) 2311 5229

电邮:hkfa@lcsd.gov.hk

珍藏影片外借计划

为了分享我们搜集的成果及推广香港电影文化,部分精选珍藏电影可供非牟利机构外借作公开放映,包括旗舰节目「百部不可不看的香港电影」及我们修复的部分影片。

外借条件

  1. 只限非牟利机构申请,如联同其他机构合办或筹组活动,该等机构必须同属非牟利性质。
  2. 活动须属文化或教育性质,并以推广电影文化为目的。
  3. 活动须公开让公众人士参加。
  4. 如有超过一个机构申请借用同一套影片,将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申请。
  5. 只外借状况适合放映的拷贝,而资料馆馆藏至少要有两套拷贝或底片。
  6. 申请机构须办妥版权手续,并出示版权持有人的授权文件,方可办理外借申请。由于可供外借的拷贝有限,申请机构宜尽早以书面方式提出外借要求。以借用期首天计,少于一个月前提出的申请恕不受理。
  7. 如申请机构从未向资料馆借用拷贝,则须呈交机构和活动的详细资料,并填写设施/服务核对表 ,以供考虑其处理珍藏拷贝的能力。申请机构须提供所属国家的国际电影资料馆联盟(FIAF)成员发出的介绍信,以保证该机构将遵守国际电影资料馆联盟处理电影拷贝的所有标准和规则,申请方能获批。
  8. 拷贝不会借予使用塔式放映机,或把拷贝黏接大卷盘以减少换片次数的机构。外借珍藏拷贝须填妥相关的同意书
  9. 申请机构须承担一切所需的运输费、清关费和税项,以及双程的保险费用。至于外地的电影节/资料馆/机构借用拷贝,提取和归还拷贝/数码电影档案(DCP)/录影带/数码影碟(DVD)均须直接派送上门。获批外借的拷贝会于借用期首天前一周送出,并须于借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完整归还。外地申请机构须提供付运帐号,以便付运。
  10. 获批申请机构除须向版权持有人或获授权发行商缴付所需影片租金外,亦须缴付下列借用费:
    机构 外借拷贝/ 数码电影档案(DCP)费用 外借录影带 /数码影碟(DVD)费用 外借字幕费用
    外地 *每套影片3,000港元 (≌385美元) *每套影片1,000港元 (≌130美元) *1,000港元 (≌130美元)(已缴拷贝/数码电影档案(DCP) / 录影带 /数码影碟(DVD)借用费的机构可获费用减半)
    本地 每套影片1,500港元 (≌193美元) 每套影片500港元 (≌65美元) 1,000港元 (≌130美元)(已缴拷贝/数码电影档案(DCP)/录影带/数码影碟(DVD)借用费的机构可获费用减半)

    *国际电影资料馆联盟成员可获豁免

  11. 借用费必须以港元支付,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恕不接受银行直接转帐。借用费必须在借用期前至少6个工作天付清,为免国际邮递延误,申请机构宜以专业的速递公司,直接把本票送到资料馆办事处(地址︰香港西湾河鲤景道50号四楼)。
  12. 获批申请机构须负责外借拷贝由交付至归还资料馆或转运到另外目的地期间的安全与保安。拷贝如遭意外损毁,获批申请机构须支付资料馆重新添置拷贝的费用及20%附加费。资料馆保留权利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拷贝无故损毁、未获授权使用或复制等,暂停或终止任何机构的外借要求。
  13. 请在所有印刷品上鸣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香港电影资料馆」,并把有关印刷品各送一份给资料馆以作记录。

查询:(852) 2739 2139

传真:(852) 2311 5229

电邮:hkfa@lcsd.gov.hk

免费团体导赏服务

只适用于专题展览举行期间,逢星期二、日及公众假期除外。参观行程约1小时15分钟,包括介绍专题展览及资源中心设施。

申请资格

凡注册的小学、中学、特殊学校、专上学院、大学,以及注册慈善及非牟利团体均可申请预约。慈善及非牟利团体于递交申请时,请附上有关之证明文件副本以证明其慈善或非牟利性质。(如团体章程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需明文规定,若团体解散,其成员不得分享其利润或资产。)

每组参加导赏人士最多为30人,并请安排最少两位教师或职员陪同。由于展览厅面积有限,如参加人数众多,将安排参加者分组及分时段参观。

申请办法

申请团体可于拟参观日期前两星期至两个月内提出申请,所有申请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递交申请前,请先详阅申请须知及展览详情,并将已填妥的申请表传真至 (852) 2311 5229。申请如获接纳,将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

[下载团体导赏服务申请表格](PDF格式)

查询:(852) 2119 7385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公众假期除外)

特别场放映

香港电影从早期的默片发展到现在的三维数码电影,历时超过一个世纪,香港的风土人情、地道文化、社会变迁和历史演变等,都有意无意地被镜头一一捕捉,记录在电影之中。透过电影观赏,观众可从中发掘更多关于香港历史文化的珍贵知识。为此,香港电影资料馆特意挑选了十多部各具特色的电影供团体观赏。

申请资格

凡在香港注册的小学、中学、特殊学校、专上学院、大学,以及为长者或残疾人士提供服务之注册慈善及非牟利团体均可申请。电影院设有环线感应系统,欢迎为听障人士提供服务的团体申请。慈善及非牟利团体于递交申请时,请附上有关之证明文件副本以证明其慈善或非牟利性质。(如团体章程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需明文规定,若团体解散,其成员不得分享其利润或资产。)

申请办法

申请团体可于拟欣赏电影的日期前一至五个月内递交申请,所有申请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为确保电影院在申请团体选择的日期和时间内可供使用,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 (852) 2119 7385查询及预约,并于预约后一星期内,将填妥的申请表格传真至 (852) 2311 5229。如未能如期递交申请表格,电话预约将会被取消。申请如获接纳,将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

[下载特别场团体订票表格] (PDF格式)
[下载特别场电影片目及介绍] (PDF格式)

**申请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作申请特别场团体订票之用。申请人士如要求查阅或更正有关的个人资料,请致电 (852) 2119 7385与本馆职员联络。

门票及名额

每张门票港币12元。每场特别场须订购最少40张门票,最多为125张。申请团体的工作人员亦须购票入场。

申请团体须在放映日期最少一个月前付款,可亲临资料馆缴付现金,或以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寄往香港西湾河鲤景道50号香港电影资料馆。

查询:(852) 2119 7385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公众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