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名額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的訓練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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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通過下列四種途徑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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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親臨任何水上活動中心、任何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辦事處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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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由報名日期起,帶同填妥的報名表格及費用到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例如體育館/網球場/公園、屯門康樂體育中心及度假營)辦理報名手續,額滿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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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及有關資歷證明,以供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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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署另有說明,否則申請人每次只限遞交一份報名表格,如擬報名參加多項活動,參加者必須重新排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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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以郵遞方式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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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於活動舉行前6個工作天(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把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劃線支票(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只供核對用)、有關資歷證明副本及已貼上郵票的回郵信封,寄到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名額有限,先到先得。以同一日接獲的報名而言,中心會優先處理親身遞交的報名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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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以電話報名(電話:2927
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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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每次致電報名,只可預留在活動一覽表上其中一項有「 」標誌的活動的一個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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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後,須在3個工作天內(連同有關資歷證明副本)到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繳費作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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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由接受報名首天上午8時30分起使用電話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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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登入「康文署康體通」網站報名(http://leisurelink.lc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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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誌代表該項活動接受「康文署康體通」網上報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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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由接受報名首天上午8時30分起登入「康文署康體通」網站 (http://leisurelink.lcsd.gov.hk)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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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必須親臨指定中心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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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申請人須親臨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報名,中心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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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名額以「抽籤」方式分配的訓練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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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遞交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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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於指定日期把報名表格交回、郵寄或傳真至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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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只可就個別中心同一段報名期間的同類活動(例如所有獨木舟活動均屬同類活動)遞交一份報名表格。如有重複遞交表格或填報資料不詳者,其抽籤資格將被取消。申請人如欲申請不同中心的同類活動(例如大美督及黃石水上活動中心的獨木舟活動),須分別在有關中心遞交表格,讓有關中心分別抽籤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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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抽籤、公布結果及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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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會在訓練班截止報名後的指定抽籤日期進行。有關中心會同時抽出正選及候補名單,並在抽籤後7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正選申請人繳交訓練班費用,以及以書面通知候補申請人有關的候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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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結果會在有關中心張貼,亦會在抽籤後5天上載康文署網頁供申請人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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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選申請人須於指定期限內帶同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有關資歷證明副本及活動費用,前往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辦理報名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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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選申請人未能於指定期限內辦理報名手續及繳付費用,作棄權論,而餘下名額會由候補申請人補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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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申請人將不獲配編先後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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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候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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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正選申請人繳費期限過後仍有餘額,所有候補申請人均可於指定期間內前往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以先到先得方式報名(由接受報名首天上午8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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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開候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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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候補報名繳費期限過後仍有餘額,市民可於「公開候補日」上午8時30分開始,通過「康文署康體通」網站(不適用於免費活動)、電話預訂或親身前往任何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或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體育場地,以先到先得方式報名(由接受報名首天上午8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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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所有訓練班的「公開候補日」報名日期會在水上活動中心活動一覽表內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