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資料

租用資料


主要設施:演藝廳 / 大堂展覽場地

  • 普通訂租申請須於訂租月份前3至7個月內提出。
  • 後期訂租是指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及根據普通訂租的審核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附屬設施 : 舞蹈室 / 排演室 / 演講室 / 活動室

  • 普通訂租於每年的1月及7月接受申請並分兩期集中處理,每次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6個月,詳情如下︰
申請表格須於下述月份內交回本劇院 訂租檔期
1月 同年7至12月
7月 翌年1至6月
  • 後期訂租申請指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

下載訂租文件 / 表格

文件 / 表格 下載
訂租安排 訂租安排 - PDF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主要設施)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主要設施) - PDF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主要設施) - DOC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附屬設施)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附屬設施) - PDF 格式 普通 / 後期 / 特別訂租申請表 (附屬設施) - DOC 格式
租用場地及設備一覽 租用場地及設備一覽 - PDF 格式
場租收費表 場租收費表 - PDF 格式

演藝租務通–康文署表演場地網上申請訂租及付款服務

現在可以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遞交康文署16個表演場地的訂租申請及繳交場租!網上場地租賃服務由一按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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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牟利團體提供的特惠場租計劃

符合資格的非牟利團體,可申請特惠場租

訂租優惠計劃

  • 凡於平日晚上 ( 即星期一至四,公眾假期除外 ) 租用演藝廳進行布置、彩排或佔用場地,場租由「演出場租」下調為「彩排場租」。租用人如在星期五至日及公眾假期日間時段租用場地演出,而同日租用晚間時段作演出以外用途,晚間時段只須繳付「彩排場租」。
  • 非繁忙時段優惠:凡於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訂租舞蹈室、排演室、演講室及活動室,可獲半價優惠。
  • 租用展覽設施舉行的展覽若涉及銷售展品及/或分租/多於一間商業機構參與,如該次訂租可享用特惠場租,亦可獲豁免附加費。
租務部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
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
(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查詢: 2477 1462

地區文化藝術活動場地贊助

符合資格的注冊非牟利地區文化藝術團體,可申請 地區文化藝術活動場地贊助。  

郵資不足的郵件
如以郵寄方式聯絡本署,投寄前請確保郵件上已貼上足夠郵資。本署不會接收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而此等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有關郵費的計算,可參閱香港郵政網頁 (http://www.hongkongpost.hk/tc/postage_calculator/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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