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規則

 

「奧運健兒展風采 - 羽毛球、劍擊、體操及乒乓球示範表演」及「奧運健兒大匯演」場地規則
  1. 本場地規則適用於2021年12月4日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奧運健兒展風采 - 羽毛球、劍擊、體操及乒乓球示範表演」和「奧運健兒大匯演」。

  2. 觀眾必須遵守《文娛中心規例》(第132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國歌條例》第7條、本場地規則及其他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及條件。

  3. 所有人進場時必須出示有效入場券或其他有效通行證。

  4. 活動當日場內不設取票服務。觀眾須在活動之前到各城市售票網售票處或設有購票通自助取票機的地點領取門票。有關地點詳情,可瀏覽網址www.urbtix.hk

  5. 門票以實名登記方式出售。持票人入場時須出示與門票所示姓名相同且附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以便核對身分。如有違者,將被拒入場,而所繳款項亦不獲退還。持票人不得擅改門票資料或轉讓門票予他人使用。

  6. 觀眾必須依門票上指定的座位編號就座,同時亦不得擅自進入須經場館人員允許方可進入的區域。

  7. 所有進場人士必須接受保安檢查。爲確保場內公眾安全和維持秩序,觀眾如非得到場館人員允許並遵守場館人員施加的條件,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場:

    • 任何可構成危險的玻璃容器或易碎物品;

    • 任何含酒精飲品或罐裝╱玻璃瓶裝飲品;

    • 動物(引路犬或警犬除外);

    • 任何具攻擊性、危害健康、可用作武器或妨礙活動順利進行的物品,例如刀、煙火、激光棒、壓縮氣體╱噴劑或大型物品;

    • 任何內容帶有商業、侮辱、恐嚇、歧視、宗教或政治成分的橫額、海報、標語牌、傳單、宣傳品或展示品;

    • 機械或非機械操作的發聲工具,例如擴音器、鑼鼓等;以及

    • 任何遙控飛行裝置或玩具。
  8. 觀眾在場內不得作出任何可能使其他觀眾視線受阻及/或造成不必要阻礙及/或干擾的行為,例如站在觀眾席座位上或使用自拍桿以致影響他人。

  9. 觀眾在場內不得作出任何妨礙活動順利舉行的行為,或可能騷擾、打擾或煩擾他人的行為,例如叫囂、示威、粗言穢語或投擲物件等。

  10. 觀眾不得在場內展示任何帶有政治成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服飾、橫額、海報、標語牌、傳單、宣傳品或展示品。

  11. 部分座位的視線可能受阻。

  12.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疫情,為減低場地使用者的健康風險,並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關於表列處所的指示,場館現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 進入場館前,必須以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12歲以下和65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本場館時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惟此類人士必須填寫特定表格,並須於登記時按場館職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場館職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 進入場館時需接受體溫檢測。

    • 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突然失去味覺/嗅覺的情況,應避免使用場館設施,並盡快求醫。

    • 進場人士應保持手部衞生。請用梘液及清水潔手。如雙手沒有明顯污垢時,可用含70至80%酒精搓手液潔淨雙手。

    • 進場人士須佩戴自備口罩。

    • 於租用設施及公用地方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 應避免共用物品。

    • 租用設施內禁止飲食。
  13. 大會可拒絕不遵守《文娛中心規例》(第132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國歌條例》第7條及本場地規則的人士進場及/或要求該等人士離場。
「奧運健兒展風采 - 跳水及游泳示範表演」場地規則
  1. 本場地規則適用於2021年12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舉行的「奧運健兒展風采 - 跳水及游泳示範表演」。

  2. 觀眾必須遵守《公眾泳池規例》(第132BR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國歌條例》第7條、本場地規則及其他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及條件。

  3. 所有人進場時必須出示有效入場券或其他有效通行證。

  4. 活動當日場內不設取票服務。觀眾必須在活動之前到各城市售票網售票處或設有購票通自助取票機的地點領取門票。有關地點詳情,可瀏覽網址www.urbtix.hk

  5. 門票以實名登記方式出售。持票人入場時須出示與門票所示姓名相同且附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以便核對身分。如有違者,將被拒入場,而所繳款項亦不獲退還。持票人不得擅改門票資料或轉讓門票予他人使用。

  6. 觀眾必須依門票上指定的座位編號就座,同時亦不得擅自進入須經場館人員允許方可進入的區域。

  7. 所有進場人士必須接受保安檢查。爲確保場內公眾安全和維持秩序,觀眾如非得到場館人員允許並遵守場館人員施加的條件,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場:

    • 任何可構成危險的玻璃容器或易碎物品;

    • 任何含酒精飲品或罐裝╱玻璃瓶裝飲品;

    • 動物(引路犬或警犬除外);

    • 任何具攻擊性、危害健康、可用作武器或妨礙活動順利進行的物品,例如刀、煙火、激光棒、壓縮氣體╱噴劑或大型物品;

    • 任何內容帶有商業、侮辱、恐嚇、歧視、宗教或政治成分的橫額、海報、標語牌、傳單、宣傳品或展示品;

    • 機械或非機械操作的發聲工具,例如擴音器、鑼鼓等;以及

    • 任何遙控飛行裝置或玩具。
  8. 觀眾在場內不得作出任何可能使其他觀眾視線受阻及/或造成不必要阻礙及/或干擾的行為,例如站在觀眾席座位上或使用自拍桿以致影響他人。

  9. 觀眾在場內不得作出任何妨礙活動順利舉行的行為,或可能騷擾、打擾或煩擾他人的行為,例如叫囂、示威、粗言穢語或投擲物件等。

  10. 觀眾不得在場內展示任何帶有政治成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服飾、橫額、海報、標語牌、傳單、宣傳品或展示品。

  11. 部分座位的視線可能受阻。

  12.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疫情,為減低場地使用者的健康風險,並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關於表列處所的指示,場館現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 進入場館前,必須以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12歲以下和65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本場館時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惟此類人士必須填寫特定表格,並須於登記時按場館職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場館職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 進入場館時需接受體溫檢測。

    • 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突然失去味覺/嗅覺的情況,應避免使用場館設施,並盡快求醫。

    • 進場人士應保持手部衞生。請用梘液及清水潔手。如雙手沒有明顯污垢時,可用含70至80%酒精搓手液潔淨雙手。

    • 進場人士須佩戴自備口罩。

    • 於租用設施及公用地方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 應避免共用物品。

    • 租用設施內禁止飲食。
  13. 大會可拒絕不遵守《公眾泳池規例》(第132BR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國歌條例》第7條及本場地規則的人士進場及/或要求該等人士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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