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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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果纍纍四十載
音樂事務處歷史回顧

作者: 胡銘堯
成立之初

音樂事務處 [前稱「音樂事務統籌處」(音統處)] 於1977年成立,當時隸屬於教育司署,負責推行音樂訓練計劃。1973年,英國音樂家施東寧 (David C Stone) 隨曼奴軒節日樂團 (Menuhin Festival Orchestra) 來港,參與當年首次舉辦的香港藝術節,自此與香港結下不解之緣。1976年,施東寧接受教育司署邀請,就香港的音樂教育提出具體的建議和計劃,更獲政府委任為音樂顧問。1977年1月,施東寧向政府提交建議,政府隨即於同年10月成立音統處,目的是為全港青年提供有系統的器樂訓練,並舉辦大眾音樂活動,以推廣音樂。

成立初期,音統處接管當時分散於教育司署視學科音樂組、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及數間中學的音樂訓練班,統籌成立「青年器樂訓練計劃」,為23歲以下的青少年提供器樂及小組合奏訓練。音統處翌年成立香港青年交響樂團,該樂團在同年8月29日於香港大會堂舉行成立音樂會。當時演出的樂團成員共93人,年齡介乎8至23歲,來自多間大中小學,由施東寧擔任首席指揮。短短數年間,香港青年交響樂團已經與當時世界頂尖的音樂家合作,包括1979年與傅聰一同演出,成為世界前列的青年音樂隊伍。

香港青年管樂團及香港青年中樂團也是在同年成立。1979年,香港青年中樂團首次出訪英國,擔任香港的音樂大使,向當地人介紹中國音樂。香港青年管樂團自成立以來,一直在香港大型場地參與香港青年管樂節的演出,首兩年已吸引逾萬觀眾觀賞。在七十年代的香港,這些都是社區鮮有的音樂盛事。

樂韻播萬千

除了為青少年提供樂器訓練外,推廣音樂欣賞也是音統處成立初期的重要任務。音統處自1978年起便舉辦「樂韻播萬千」音樂會,以娛樂與教育並重的音樂節目,向廣大青少年推廣高雅音樂。首場音樂會於1977年12月在何文田官立中學舉行,聽眾都是附近幾間學校的學生和教師。音樂會接連在全港學校、社區中心及會堂舉辦,與眾同樂之餘,更有助向年輕一代傳揚優美的中西音樂。

1978年,粵語流行曲樂壇教父顧嘉煇獲邀為音樂會創作主題曲。歌曲旋律輕快,鏗鏘有致,而歌詞則由一眾職員集體創作,意味深長。「清曲飄渺聲悠悠,身心舒暢笑盈盈;練唱歌,奏器樂,心中滿樂趣」,正好反映音樂事務處的一貫理念和宗旨。

樂曲隨着「樂韻播萬千」音樂會而廣為傳播。在早期,音樂會舉辦的次數相當頻繁,在1980年7月時,已累積演出逾一千場;1985年2月,「樂韻播萬千」更在香港大會堂舉辦第2,500場音樂會;至1987年,音樂會十年間已上演超過3,600場,觀眾超逾 3,300,000人。主題曲《樂韻播萬千》更成為當時年輕學童必定聽過的樂曲。這首樂曲曾改編成不同演出版本,供中樂、弦樂、管樂合奏小組,甚至管弦樂團演奏,現已成為音樂事務處的標誌。

八十年代的蓬勃發展

八十年代除見證香港經濟起飛外,也確立了音統處的工作目標和使命。音統處一方面鞏固器樂訓練的質素和拓展觀眾,一方面則開啟新的音樂發展領域。

1982年,音統處為2,400名學生提供器樂訓練,共開辦489班器樂訓練班;1986年學員人數已達約4,000人,高峰期受訓的青少年人數更超逾5,000人。每年,精英學員聚首一堂,參加學員周年大匯演,初期於大專會堂舉行,後來移師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當時,伊利沙伯體育館是繼香港體育館後,第二大的香港體育及表演場地。1989年的大匯演更首次安排逾千名學員及團員同台合奏,場面壯觀。

音統處自1980年起舉辦首屆青年音樂營。音樂營結合營地康樂活動與密集式音樂訓練,每年暑假期間舉行,為期兩周。四百多名青年樂手雲集度假營舍,與本地、內地及海外的音樂導師、指揮及年輕樂手互相交流。音樂營結束之時,營友會在公開音樂會參與演出,一展學習成果。經過密集訓練,營友有機會踏足舞台表演,加上能夠與年紀相若的音樂愛好者互相交流,音樂營因而成為音樂事務處每年最受歡迎的活動之一。

此時,樂團訓練亦擴展至更年輕的學員。香港兒童管樂團在1979年成立,前身是香港兒童步操管樂團,旨在為8至14歲學員提供管樂合奏訓練。香港青年弦樂團亦於1985年成立。此外,音統處在八十年代初成立合唱團,包括1980年成立的青年合唱團 (最初名為港島青年合唱團),以及翌年成立的中國民歌兒童合唱小組 (即現時的音樂事務處兒童合唱團)。

音統處與香港電台第四台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於八十年代期間合辦「全港青年音樂家大賽」(後於1984年改稱「香港青年音樂家大獎」),發掘創作和演奏人才,得獎者包括作曲家陳偉光、麥偉鑄、許翔威、吳朝勝、林迅等。

八十年代中期,音統處已針對不同階層的適齡學童,確立有效的音樂學習系統。器樂訓練涵蓋多種中西樂器,包括西樂中的弦樂、木管樂、銅管樂及敲擊樂,以及中樂中的拉弦樂、彈撥樂、吹管樂及敲擊樂。音統處並提供樂器租借計劃,讓學員以低廉租金租借樂器在家練習。計劃令不少學員受惠,讓有經濟困難的學員得以學習音樂,以助音樂推廣。

當時,音統處在全港設立了多個分區音樂中心。最早期的四個中心分別位於灣仔香港藝術中心、旺角太子道東平大廈 (即今日的別樹華軒)、牛頭角仁厚大廈及荃灣昌耀大廈,其後又於油麻地、元朗及沙田等地區增設音樂中心。

「香港精英」與樂團外訪

在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音統處已積極尋找海外演出機會,讓年輕學員走出香港,與世界不同的觀眾和樂手交流。學員遠赴外地演出更可展現香港中西文化交匯的獨特之處。當時獲選的頂尖學員,連同諸如舞蹈等其他藝術範疇的年輕藝人,以「香港精英」為名,前往外國演出。取名「香港精英」,就是以鮮明的旗號,表明這班優秀的藝術新力軍來自香港。「香港精英」於1980至1984年期間,曾到訪以色列、塞浦路斯、澳洲及英國,表演中西音樂與舞蹈。

音統處轄下樂團亦曾進行大型海外巡迴表演。1979年,香港青年交響樂團及香港青年中樂團首度訪問英國及法國,並曾在倫敦、伯恩茅斯、愛丁堡等城市演出;除樂團演出外,還有舞獅等傳統表演。樂評人Nicholas Kenyon在《金融時報》形容,香港青年中樂團的演出特別吸引,「這些樂手才華與熱誠備受肯定,並透過熟悉的音樂表達。」

隨後,音樂事務處的樂團經常參與外訪,曾到訪的國家/地方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意大利、法國、英國、以色列及內地多個城市,近年出訪的國家/地區則有奧地利、捷克、鹿兒島、濟州、台灣、青島及俄羅斯葉卡捷琳堡。

制訂音樂政策

在八十年代初,音統處的其中一項主要工作是為政府提供文化政策的建議。1978年12月11日,民政司李福逑在一份政府文件中建議成立香港音樂發展計劃委員會,並由當時的音統處音樂總監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市政總署、教育司署、社會福利部門等相關政府部門的首席官員,以及音樂專家,例如當時的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主任紀大衞教授。成立委員會的目的是,為香港的音樂訓練和活動發展提供長遠方案。當時的音樂總監為蕭炯柱,總監一職後來由黃錢其濂接任。

委員會經過兩年時間,在1980年12月提交了一份逾350頁的建議書,詳述香港演藝場地、節目編排、音樂教育及訓練、音樂行業及貿易發展的情況,以及臚列相關數據,並就音樂發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意見不單涵蓋音統處已有的訓練項目,還包括整體計劃,例如建議政府興建新的表演場地、制訂新的租用條款、成立高等音樂學院提供全面的音樂訓練等。上述建議影響深遠,香港不少現有的音樂基礎建設、組織及計劃,均可追溯至該份建議書。

與此同時,隨着政府架構的改變,音統處在八十年代亦進行了多次改組:1980年,音統處由原來隸屬於教育司署,改為隸屬於布政司署民政科;1981年10月15日,民政科改組為新成立的康樂文化署,音統處因而成為該署三個行動單位之一。政府當時表示,成立康樂文化署的目的,是要把原來負責統籌文康活動的民政科康樂文化組升格,以支持香港的演藝發展,特別是照顧年輕一代善用餘暇的需要;1985年,政府成立文康市政科,該科隸屬於布政司署,並把音統處撥歸文康市政科直接管轄。

九十年代的挑戰

音統處改組後,繼續肩負培訓音樂人才和推廣音樂的職能。1987年,音統處慶祝成立十周年,特別舉辦青年中國音樂周,當年邀得中樂大師蕭白鏞訪港。隨後更舉辦青年管樂周、青年弦樂周等,這些都是音統處當年的大型節目,除了邀請海外名家參與演出外,亦會安排密集的音樂表演、大師班、講座等活動。

1993年年初,政府發表藝術政策檢討報告諮詢文件,透露計劃把音統處移交非政府組織營辦。可行方案之一,是把音統處撥歸1984年成立的香港演藝學院。當時社會反響極大,雖然政府強調並無計劃削減器樂訓練的開支,但社會不同界別均表示,若政府放棄音統處,基層市民便難以負擔接受音樂訓練及購買樂器的開支。當時,政府亦曾提議把音統處交由兩個前市政局 (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 繼續營辦。

音統處最終落實在1995年8月1日交由兩個前市政局接辦,所有職員因而脫離公務員體系。音樂事務統籌處的中文名稱自此改為音樂事務處,而英文名稱則繼續沿用「Music Office」,由兩局聯合組成一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雖然音樂事務處脫離政府架構,但仍維持一貫的工作。器樂訓練班的學員,在1996年仍維持在3,000人的水平,初級樂器班的每月學費為110元,而高級樂器班的每月學費則為220元。

由1995年起,音樂事務處把「香港青年管樂節」、「香港青年弦樂節」及「中國音樂節」組合,並統一為「香港青年音樂匯演」,分別以中樂團、管樂團、弦樂團及交響樂團四大組別進行,並邀請客席音樂家擔任評判和評分。音樂匯演旨在為學校團隊提供演出平台,並且透過互相觀摩,交流學習音樂心得。自此,匯演成為音樂事務處的其中一項大型活動,一眾學校每年均會報名參加。

接觸面更廣

音樂事務處改組後,最重要的新任務是於1996年12月舉辦外展課程。外展興趣班有別於樂器訓練班,樂器訓練班旨在為年青人提供正規音樂訓練,而外展興趣班的對象則是普羅大眾,凡對音樂有興趣者,均可以報名參加。

自1999年起,音樂事務處定期舉辦大型音樂嘉年華會,透過一連串的精彩節目,把音樂與歡樂帶給市民。近年嘉年華會改以音樂馬拉松形式舉行,由音樂事務處多個青年樂團及合唱團在戶外場地輪流演出,讓市民大眾在悠閒的氣氛下欣賞古今中外名曲和加深認識。

「樂韻播萬千」音樂會仍然是重點音樂推廣活動。近年,多隊音樂事務處導師樂團到學校及文化場地演出的次數每年仍以百計。

千禧年

2000年1月1日,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解散,兩局的工作由新成立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文署) 和食物環境衞生署接管。音樂事務處由康文署接管後,再次返回政府體系,但工作方針維持不變。在2001年3月22日及23日的千人大匯演中,音樂事務處轄下的香港青年交響樂團、香港青年中樂團、香港青年管樂團、香港兒童管樂團、音樂事務處青年合唱團及兒童合唱團等隊伍,聯同音樂事務處轄下的地區樂團,集合共千人一同演出。這是繼1989年後,最大型的千人音樂盛會。

搭建香港音樂交流平台

過去四十年,音樂事務處見證香港音樂的蓬勃發展,除引領市民大眾走進美樂世界,更為香港培育了大量優秀的音樂人才。不少畢業學員繼續在音樂路上追尋理想,部分人投身音樂專業,在香港的中西樂團、合唱團、學校以至外地音樂團體中工作,亦有人投身政府、藝術機構及商界,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他們不單提升香港音樂的演出水平,更在香港藝術行政、教育、制定政策等不同範疇貢獻良多。

音樂事務處有三項重要的工作,分別是為青年提供音樂訓練;籌備青年音樂活動;以及向香港市民推廣音樂。時至今天,上述工作目標基本上維持不變,受惠者眾。近年,音樂事務處更積極推動香港的音樂學生與外地音樂人交流,發揮連繫不同地區音樂團體的作用。四十年間,音樂事務處帶領香港的青年樂手,多次赴外演出,讓香港年輕人的樂聲得以在各地響起。單是近年音樂事務處轄下高級程度樂團及合唱團便已多次參與外地及內地的演出活動,其中包括香港青年中樂團於2011年及2016年分別到訪台灣及上海和瀋陽;香港青年弦樂團於2012年遠赴奧地利和捷克演出;香港青年管樂團在2013年及2015年分別到訪韓國濟州及台灣嘉義,參加管樂節演出;香港青年交響樂團在2015年遠赴俄羅斯葉卡捷琳堡參加「國際歐亞音樂節」;至於音樂事務處青年合唱團,則在維也納舉行的「2014年第二屆維也納『歡樂之聲』合唱節暨第29屆舒伯特國際合唱比賽」中,獲兩項金文憑獎和一項組別優勝獎,並於「2016新加坡國際合唱節」中囊括三項金獎及兩項組別優勝獎。

音樂事務處亦協助外國青年音樂團體在港進行交流,更邀請外國的音樂家來港擔任客席指揮和主持大師班、講座等活動,當中包括小提琴家曼奴軒、鋼琴家傅聰、指揮家丁特納等。這些活動均有助促進香港年輕樂手與海內外音樂家的交流。

四十年來,音樂事務處搭建了穩固的音樂學習平台。讓香港的青少年學生有機會接受專業的音樂訓練,參加具挑戰性的團隊演出,踏足外地舞台,並與本地及外地年輕樂手交流。這個音樂平台是本地文化發展的重要部分,為香港音樂與文化界培育未來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