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所填報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方法

 

1. 搜集資料的目的
申請機構在本表格內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有關資料只供申請「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的資助金和其他與申請有關的事宜之用。如申請機構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政府可能無法辦理其申請或與其通訊。
2. 資料受讓人類別
  申請機構在本表格內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或會向政府其他政策局或部門披露,以供相互參照。
3. 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申請機構有權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查閱的權利包括索取申請機構在本表格提供的資料的複本。如有需要,可把書面要求寄交綠化運動組(地址見下文),本署在核實簽名及機構印章後,便會跟進有關要求。
查詢
香港沙田排頭街1至3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1樓
綠化運動組

電話﹕ 2601 8974
傳真﹕ 2691 726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綠化香港運動」網址:
http://www.lcsd.gov.hk/tc/green/index.html
 
下載:
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申請表格, LCS 表格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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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採購政策及指引(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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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行為守則(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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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利益衝突申報書(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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