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項目(5項): 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混合雙打。
隊際項目(2項): 男子團體(比賽項目包括2場男子單打及1場男子雙打); 女子團體(比賽項目包括2場女子單打及1場女子雙打)。
個人項目: 每分區每項單打項目可提名運動員2人。 每分區每項雙打項目可提名運動員2隊 (每隊2人)。
隊際項目:每分區每項隊際項目可提名1隊(每隊最少4人,最多8人)。 每分區最多可提名32人。
參賽運動員年齡不限。
個人項目: 採單淘汰制。
隊際項目: 初賽採小組單循環制,18區以抽籤形式分為4組,其中2組,每組4區,其餘2組,每組5區,每組首次名出線八強;八強至決賽賽事採單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