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及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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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项活动收费见本活动指引第9至16页,有关收费适用于申请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举行的活动。活动收费将以每项活动或每项课程计算,特殊学校可获半价优惠。活动收费会不时修订,请留意康文署公布的最新收费,如预缴的费用低于最新收费,学校须补交有关差额。
2. 各项活动报名及缴费安排:
i) 体育场地参观、运动讲座、运动示范、简易运动计划及外展教练计划
康文署收到学校的申请后,会以电邮发出「缴费通知书」予学校,请学校列印信件及核对活动资料无误后,在「缴费通知书」上签署及盖校印,连同活动费用支票于「缴费通知书」上指定日期前寄交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1楼学校体育推广小组收。
如学校申请多项活动,需为每一项课程/活动准备一张支票,以缴付有关活动的费用。支票抬头请参阅附录一(第143页至144页)。期票恕不接受。
ii) 联校专项训练计划
学生须经体育总会或老师为其进行技术评核及推荐,并透过学校报名参加。
3. 学校如于递交报名表后两星期仍未数到「缴费通知书」,请致电2601 7602向康文署职员查询。
4. 若体育总会/康文署未能安排活动,学校所提交的支票将原数退还。
5. 若康文署及有关体育总会已应学校的申请为「运动示范」、「简易运动计划」及「外展教练计划」的课程安排了教练,而学校最终要求取消活动,有关总会将从每项课程的活动费中扣除行政费用(请参阅各项活动章程),而余额由总会直接退还学校。
6. 若学校在运动示范当日临时取消活动,将不获安排改期或补课,已缴费用概不退还。
7. 所有成功安排的活动,康文署会向学校发出「确认活动通知书」,学校须核对确认通知书内列明的活动资料。有关体育总会其后会寄回正式收据予负责老师。
8. 学校老师须于每节活动/课堂后在「学员及教练出席表」上签署核实资料;于整个活动完结后,请老师在正本上盖上校印后交予教练,学校须保留有关记录的副本,并于一星期内将副本传真至康文署(传真号码︰2684 9076),以作存档。
9. 如有关活动已安排章别测试,学校请保留测试结果副本并传真至康文署,以作存档。
10. 如欲了解各运动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有关的活动章程。如计划有新增项目及最新资讯,康文署亦会将资料上载于康文署「学校体育推广计划」网页(http://www.lcsd.gov.hk/sc/ssp/index.html)通知学校。所有资料以网上版本为准。若有任何查询,可致电康文署学校体育推广小组(电话:2601 7602)或以电邮(enquiryssp@lcsd.gov.hk)与康文署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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