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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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果纍纍四十载
音乐事务处历史回顾

作者: 胡铭尧
成立之初

音乐事务处 [前称「音乐事务统筹处」(音统处)] 于1977年成立,当时隶属于教育司署,负责推行音乐训练计划。1973年,英国音乐家施东宁 (David C Stone) 随曼奴轩节日乐团 (Menuhin Festival Orchestra) 来港,参与当年首次举办的香港艺术节,自此与香港结下不解之缘。1976年,施东宁接受教育司署邀请,就香港的音乐教育提出具体的建议和计划,更获政府委任为音乐顾问。1977年1月,施东宁向政府提交建议,政府随即于同年10月成立音统处,目的是为全港青年提供有系统的器乐训练,并举办大众音乐活动,以推广音乐。

成立初期,音统处接管当时分散于教育司署视学科音乐组、香港学校音乐及朗诵协会及数间中学的音乐训练班,统筹成立「青年器乐训练计划」,为23岁以下的青少年提供器乐及小组合奏训练。音统处翌年成立香港青年交响乐团,该乐团在同年8月29日于香港大会堂举行成立音乐会。当时演出的乐团成员共93人,年龄介乎8至23岁,来自多间大中小学,由施东宁担任首席指挥。短短数年间,香港青年交响乐团已经与当时世界顶尖的音乐家合作,包括1979年与傅聪一同演出,成为世界前列的青年音乐队伍。

香港青年管乐团及香港青年中乐团也是在同年成立。1979年,香港青年中乐团首次出访英国,担任香港的音乐大使,向当地人介绍中国音乐。香港青年管乐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在香港大型场地参与香港青年管乐节的演出,首两年已吸引逾万观众观赏。在七十年代的香港,这些都是社区鲜有的音乐盛事。

乐韵播万千

除了为青少年提供乐器训练外,推广音乐欣赏也是音统处成立初期的重要任务。音统处自1978年起便举办「乐韵播万千」音乐会,以娱乐与教育并重的音乐节目,向广大青少年推广高雅音乐。首场音乐会于1977年12月在何文田官立中学举行,听众都是附近几间学校的学生和教师。音乐会接连在全港学校、社区中心及会堂举办,与众同乐之余,更有助向年轻一代传扬优美的中西音乐。

1978年,粤语流行曲乐坛教父顾嘉煇获邀为音乐会创作主题曲。歌曲旋律轻快,铿锵有致,而歌词则由一众职员集体创作,意味深长。「清曲飘渺声悠悠,身心舒畅笑盈盈;练唱歌,奏器乐,心中满乐趣」,正好反映音乐事务处的一贯理念和宗旨。

乐曲随着「乐韵播万千」音乐会而广为传播。在早期,音乐会举办的次数相当频繁,在1980年7月时,已累积演出逾一千场;1985年2月,「乐韵播万千」更在香港大会堂举办第2,500场音乐会;至1987年,音乐会十年间已上演超过3,600场,观众超逾 3,300,000人。主题曲《乐韵播万千》更成为当时年轻学童必定听过的乐曲。这首乐曲曾改编成不同演出版本,供中乐、弦乐、管乐合奏小组,甚至管弦乐团演奏,现已成为音乐事务处的标志。

八十年代的蓬勃发展

八十年代除见证香港经济起飞外,也确立了音统处的工作目标和使命。音统处一方面巩固器乐训练的质素和拓展观众,一方面则开启新的音乐发展领域。

1982年,音统处为2,400名学生提供器乐训练,共开办489班器乐训练班;1986年学员人数已达约4,000人,高峰期受训的青少年人数更超逾5,000人。每年,精英学员聚首一堂,参加学员周年大汇演,初期于大专会堂举行,后来移师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当时,伊利沙伯体育馆是继香港体育馆后,第二大的香港体育及表演场地。1989年的大汇演更首次安排逾千名学员及团员同台合奏,场面壮观。

音统处自1980年起举办首届青年音乐营。音乐营结合营地康乐活动与密集式音乐训练,每年暑假期间举行,为期两周。四百多名青年乐手云集度假营舍,与本地、内地及海外的音乐导师、指挥及年轻乐手互相交流。音乐营结束之时,营友会在公开音乐会参与演出,一展学习成果。经过密集训练,营友有机会踏足舞台表演,加上能够与年纪相若的音乐爱好者互相交流,音乐营因而成为音乐事务处每年最受欢迎的活动之一。

此时,乐团训练亦扩展至更年轻的学员。香港儿童管乐团在1979年成立,前身是香港儿童步操管乐团,旨在为8至14岁学员提供管乐合奏训练。香港青年弦乐团亦于1985年成立。此外,音统处在八十年代初成立合唱团,包括1980年成立的青年合唱团 (最初名为港岛青年合唱团),以及翌年成立的中国民歌儿童合唱小组 (即现时的音乐事务处儿童合唱团)。

音统处与香港电台第四台和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于八十年代期间合办「全港青年音乐家大赛」(后于1984年改称「香港青年音乐家大奖」),发掘创作和演奏人才,得奖者包括作曲家陈伟光、麦伟铸、许翔威、吴朝胜、林迅等。

八十年代中期,音统处已针对不同阶层的适龄学童,确立有效的音乐学习系统。器乐训练涵盖多种中西乐器,包括西乐中的弦乐、木管乐、铜管乐及敲击乐,以及中乐中的拉弦乐、弹拨乐、吹管乐及敲击乐。音统处并提供乐器租借计划,让学员以低廉租金租借乐器在家练习。计划令不少学员受惠,让有经济困难的学员得以学习音乐,以助音乐推广。

当时,音统处在全港设立了多个分区音乐中心。最早期的四个中心分别位于湾仔香港艺术中心、旺角太子道东平大厦 (即今日的别树华轩)、牛头角仁厚大厦及荃湾昌耀大厦,其后又于油麻地、元朗及沙田等地区增设音乐中心。

「香港精英」与乐团外访

在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音统处已积极寻找海外演出机会,让年轻学员走出香港,与世界不同的观众和乐手交流。学员远赴外地演出更可展现香港中西文化交汇的独特之处。当时获选的顶尖学员,连同诸如舞蹈等其他艺术范畴的年轻艺人,以「香港精英」为名,前往外国演出。取名「香港精英」,就是以鲜明的旗号,表明这班优秀的艺术新力军来自香港。「香港精英」于1980至1984年期间,曾到访以色列、塞浦路斯、澳洲及英国,表演中西音乐与舞蹈。

音统处辖下乐团亦曾进行大型海外巡回表演。1979年,香港青年交响乐团及香港青年中乐团首度访问英国及法国,并曾在伦敦、伯恩茅斯、爱丁堡等城市演出;除乐团演出外,还有舞狮等传统表演。乐评人Nicholas Kenyon在《金融时报》形容,香港青年中乐团的演出特别吸引,「这些乐手才华与热诚备受肯定,并透过熟悉的音乐表达。」

随后,音乐事务处的乐团经常参与外访,曾到访的国家/地方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洲、意大利、法国、英国、以色列及内地多个城市,近年出访的国家/地区则有奥地利、捷克、鹿儿岛、济州、台湾、青岛及俄罗斯叶卡捷琳堡。

制订音乐政策

在八十年代初,音统处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为政府提供文化政策的建议。1978年12月11日,民政司李福逑在一份政府文件中建议成立香港音乐发展计划委员会,并由当时的音统处音乐总监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市政总署、教育司署、社会福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首席官员,以及音乐专家,例如当时的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主任纪大衞教授。成立委员会的目的是,为香港的音乐训练和活动发展提供长远方案。当时的音乐总监为萧炯柱,总监一职后来由黄钱其濂接任。

委员会经过两年时间,在1980年12月提交了一份逾350页的建议书,详述香港演艺场地、节目编排、音乐教育及训练、音乐行业及贸易发展的情况,以及胪列相关数据,并就音乐发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意见不单涵盖音统处已有的训练项目,还包括整体计划,例如建议政府兴建新的表演场地、制订新的租用条款、成立高等音乐学院提供全面的音乐训练等。上述建议影响深远,香港不少现有的音乐基础建设、组织及计划,均可追溯至该份建议书。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架构的改变,音统处在八十年代亦进行了多次改组:1980年,音统处由原来隶属于教育司署,改为隶属于布政司署民政科;1981年10月15日,民政科改组为新成立的康乐文化署,音统处因而成为该署三个行动单位之一。政府当时表示,成立康乐文化署的目的,是要把原来负责统筹文康活动的民政科康乐文化组升格,以支持香港的演艺发展,特别是照顾年轻一代善用余暇的需要;1985年,政府成立文康市政科,该科隶属于布政司署,并把音统处拨归文康市政科直接管辖。

九十年代的挑战

音统处改组后,继续肩负培训音乐人才和推广音乐的职能。1987年,音统处庆祝成立十周年,特别举办青年中国音乐周,当年邀得中乐大师萧白镛访港。随后更举办青年管乐周、青年弦乐周等,这些都是音统处当年的大型节目,除了邀请海外名家参与演出外,亦会安排密集的音乐表演、大师班、讲座等活动。

1993年年初,政府发表艺术政策检讨报告谘询文件,透露计划把音统处移交非政府组织营办。可行方案之一,是把音统处拨归1984年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当时社会反响极大,虽然政府强调并无计划削减器乐训练的开支,但社会不同界别均表示,若政府放弃音统处,基层市民便难以负担接受音乐训练及购买乐器的开支。当时,政府亦曾提议把音统处交由两个前市政局 (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 继续营办。

音统处最终落实在1995年8月1日交由两个前市政局接办,所有职员因而脱离公务员体系。音乐事务统筹处的中文名称自此改为音乐事务处,而英文名称则继续沿用「Music Office」,由两局联合组成一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虽然音乐事务处脱离政府架构,但仍维持一贯的工作。器乐训练班的学员,在1996年仍维持在3,000人的水平,初级乐器班的每月学费为110元,而高级乐器班的每月学费则为220元。

由1995年起,音乐事务处把「香港青年管乐节」、「香港青年弦乐节」及「中国音乐节」组合,并统一为「香港青年音乐汇演」,分别以中乐团、管乐团、弦乐团及交响乐团四大组别进行,并邀请客席音乐家担任评判和评分。音乐汇演旨在为学校团队提供演出平台,并且透过互相观摩,交流学习音乐心得。自此,汇演成为音乐事务处的其中一项大型活动,一众学校每年均会报名参加。

接触面更广

音乐事务处改组后,最重要的新任务是于1996年12月举办外展课程。外展兴趣班有别于乐器训练班,乐器训练班旨在为年青人提供正规音乐训练,而外展兴趣班的对象则是普罗大众,凡对音乐有兴趣者,均可以报名参加。

自1999年起,音乐事务处定期举办大型音乐嘉年华会,透过一连串的精彩节目,把音乐与欢乐带给市民。近年嘉年华会改以音乐马拉松形式举行,由音乐事务处多个青年乐团及合唱团在户外场地轮流演出,让市民大众在悠闲的气氛下欣赏古今中外名曲和加深认识。

「乐韵播万千」音乐会仍然是重点音乐推广活动。近年,多队音乐事务处导师乐团到学校及文化场地演出的次数每年仍以百计。

千禧年

2000年1月1日,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解散,两局的工作由新成立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康文署) 和食物环境衞生署接管。音乐事务处由康文署接管后,再次返回政府体系,但工作方针维持不变。在2001年3月22日及23日的千人大汇演中,音乐事务处辖下的香港青年交响乐团、香港青年中乐团、香港青年管乐团、香港儿童管乐团、音乐事务处青年合唱团及儿童合唱团等队伍,联同音乐事务处辖下的地区乐团,集合共千人一同演出。这是继1989年后,最大型的千人音乐盛会。

搭建香港音乐交流平台

过去四十年,音乐事务处见证香港音乐的蓬勃发展,除引领市民大众走进美乐世界,更为香港培育了大量优秀的音乐人才。不少毕业学员继续在音乐路上追寻理想,部分人投身音乐专业,在香港的中西乐团、合唱团、学校以至外地音乐团体中工作,亦有人投身政府、艺术机构及商界,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不单提升香港音乐的演出水平,更在香港艺术行政、教育、制定政策等不同范畴贡献良多。

音乐事务处有三项重要的工作,分别是为青年提供音乐训练;筹备青年音乐活动;以及向香港市民推广音乐。时至今天,上述工作目标基本上维持不变,受惠者众。近年,音乐事务处更积极推动香港的音乐学生与外地音乐人交流,发挥连系不同地区音乐团体的作用。四十年间,音乐事务处带领香港的青年乐手,多次赴外演出,让香港年轻人的乐声得以在各地响起。单是近年音乐事务处辖下高级程度乐团及合唱团便已多次参与外地及内地的演出活动,其中包括香港青年中乐团于2011年及2016年分别到访台湾及上海和渖阳;香港青年弦乐团于2012年远赴奥地利和捷克演出;香港青年管乐团在2013年及2015年分别到访韩国济州及台湾嘉义,参加管乐节演出;香港青年交响乐团在2015年远赴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参加「国际欧亚音乐节」;至于音乐事务处青年合唱团,则在维也纳举行的「2014年第二届维也纳『欢乐之声』合唱节暨第29届舒伯特国际合唱比赛」中,获两项金文凭奖和一项组别优胜奖,并于「2016新加坡国际合唱节」中囊括三项金奖及两项组别优胜奖。

音乐事务处亦协助外国青年音乐团体在港进行交流,更邀请外国的音乐家来港担任客席指挥和主持大师班、讲座等活动,当中包括小提琴家曼奴轩、钢琴家傅聪、指挥家丁特纳等。这些活动均有助促进香港年轻乐手与海内外音乐家的交流。

四十年来,音乐事务处搭建了稳固的音乐学习平台。让香港的青少年学生有机会接受专业的音乐训练,参加具挑战性的团队演出,踏足外地舞台,并与本地及外地年轻乐手交流。这个音乐平台是本地文化发展的重要部分,为香港音乐与文化界培育未来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