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先进运动会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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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运动会 2010/11

比赛项目

 

网球比赛

赛事详情 组别及名额 裁判 报名办法

组别及名额

组别
年龄
名额
单打

男子甲组

60岁或以上

8人

男子乙组

55 – 59岁

32人

男子丙组

50 – 54岁

32人

男子丁组

45 – 49岁

64人

男子戊组

40 – 44岁

64人

男子己组

35 – 39岁

64人

女子甲组

60岁或以上

8人

女子乙组

55 – 59岁

8人

女子丙组

50 – 54岁

16人

女子丁组

45 – 49岁

32人

女子戊组

40 – 44岁

16人

双打

男子甲组

55岁或以上

8队

男子乙组

45岁或以上

32队

男子丙组

35岁或以上

48队

女子甲组

50岁或以上

8队

女子乙组

35岁或以上

16队

男女混合甲组

50岁或以上

8队

男女混合乙组

35岁或以上

32队

注意事项: 1. 每名参赛者最多只可参加两项赛事,即单打和双打赛事各一项。每项赛事只限递交一份报名表格。如参赛者重复递交报名表格或其报名表格所载资料不详,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加双打赛事的参赛者所报组别必须为队中最年轻队员所属的组别
3. 如有任何组别少于两人/两队报名,康文署有权将该组别与较年轻的一个组别合并或取消该组别的所有赛事。
4. 若比赛当日只有一名参赛者/一队参赛队伍出席并完成赛事,该名参赛者/参赛队伍仍可获得奖项。


 

2010|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