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社區體育會的發展,康文署會透過有關體育總會向社區體育會提供以下的技術支援和資助:
透過有關體育總會每年最多可提交 (i) 四份申請 (慣常包括三份訓練課程/體育同樂日申請及一份社區體育會聯會體育比賽申請) 及 (ii) 額外三份延展活動的申請 (訓練活動必須在非繁忙時段或設施的平均使用率低於30%的繁忙時段內,在康文署的體育設施內舉行)。每份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幣二萬二仟元。每份申請所得的資助額會視乎個別情況而定,詳情請瀏覽社區體育會資助計劃資助水平相關資料 (http://www.lcsd.gov.hk/lschemes/csc/b5/s_level.php)。